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2-10 11:14: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12日在泰州市高港区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党工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砥砺奋进、务实超越,为全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坚实检察保障。

一、聚焦中国医药城建设,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将讲政治、顾大局放到首要位置,先后出台服务保障中国医药城建设的十五条意见等文件,不断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1.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区平安创建部署,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6人,提起公诉2408人。办理了“9.11”靖江地下埋毒案、涉案金额达48亿元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等17起部委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有影响案件。切实转变检察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123人依法作出不逮捕决定,对24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5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77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十九大等重大节点维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重复信访专项攻坚活动,未出现检察环节赴省进京访。完善“线上+线下”司法救助体系,对78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1.3万元。我院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九大安保维稳先进个人。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0条措施。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70人,决定起诉248人,有力净化了市场秩序。开展“检润民企”活动,企业服务专员定期走进中油佳汇等挂钩项目和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在全市率先探索企业合规管理,向被害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10 份。围绕服务大健康产业,与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先后2次在医博会期间举行医药知识产权法治保护论坛,牵头省内外10家检察院成立保护联盟。园区某重点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后,及时监督公安立案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2人。

 3.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响应组织号召,疫情防控中27名党员走进社区、村庄、卡口等一线坚守50余天。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出台了保障复工复产的6条意见,1起助力复工复产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犯罪,办理销售“假口罩”、伪劣医用防护服案4件4人。在办理销售假冒防护服案件中,督促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药企30万元,赔礼道歉帮助企业挽回名誉。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退烧、止咳等特殊药类登记不明确、填报混乱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函》。多举措应对疫情影响,创新“线上调查+线下审查”方式,确保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率100%。

二、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在市域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落实市委全力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安全感城市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泰州样本”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治理。

1.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依法受理审查逮捕14件36人、审查起诉11件45人,不捕3人,追捕2人、追诉5人,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6件,改变定性6件。注重打网破伞,移送线索12件,监察机关查处44人,刘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监督案入围全国“十佳”。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以乡村治理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公安机关就“两委”人员联审、犯罪预防、涉黑涉恶人员追逃等建立长效机制,对692名农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2.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长江生态保护为重点办理案件117件362人。办理的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件,系农业部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以来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央视专题报道。在办理向如靖界河排放2650余吨废液的“9·5”污染环境案中,促成政府与赔偿义务人达成赔付额3800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协议,作为典型案例被省院发布。针对非法采砂破坏长江流域生态、影响长江堤岸和船舶航行安全,而职能部门未充分履职的情况,发出全省首份公益诉讼风险提示函督促其履职。相关做法得到省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

 3.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结合司法办案,向相关领域提出治理类检察建议80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围绕未成年社区矫正罪犯未分类管理、宾馆违规接纳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烟酒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学校违规发布招生简章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维护良好治安环境,某知名企业公寓杀人案暴露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问题,遂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10项措施在曹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相对不起诉案中,通过检察建议推动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针对办理的林木案测量方法不一影响定罪的问题,建议地方统一测量方法,推动泰州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文件。

三、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着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通过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问题,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3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2人、不起诉56人。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8件,监督撤案44件。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19人、追加起诉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办理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贷款诈骗案中,对骗取国有平台担保9500万银行贷款的事实,监督以合同诈骗罪案侦查,最大程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违法、提出检察建议81件,采纳率100%。办理了全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破坏定位装置逃避监管案,提出12条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

 2.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民法典宣传,策划“趣学民法典”短视频,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阅读量突破10万+作品。根据新规定,办理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在全省率先与法院出台案卷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42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93份,全部被采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其中17件获改判;提请泰州市院抗诉的4件案件全部获改判;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4件。将释法说理作为办案重要环节,1起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支持某国有公司起诉追回400余万元国有资产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开展涉企非诉执行、耕地违法执行、公民非法代理等专项监督,办理案件75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十佳”。

3.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区党工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调查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先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3件。其中,食品安全领域27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4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8件,英烈保护领域5件,安全生产领域13件,公共安全领域30件,其它领域16件。打造“公益卫士”随时拍平台,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网上轻应用优秀奖。针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倒挂问题,推动高新区重新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专项调查中发现涉刑人员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况,积极推动整改追缴,有效遏制每年数十万元国有财产损失,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着力保护红色资源,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通过检察监督跨省将牺牲70年烈士之墓迁回烈士陵园的做法被中央媒体报道。

    四、持续强基固本,致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和增强发展后劲。

1.筑牢政治忠诚。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活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引导,组织“登高望远、创新争优”“讲红色故事,燃检察激情”等讨论,进一步弘扬“三个不相信”精神,为“两高”融合发展汇聚力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探索政治体检、“精彩二十分”微党课、“先锋讲堂”“五心”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馆被评为区示范点。坚持典型引领,定期以“身边的感动和自豪”形式评选先进工作者,各部门建成了宣示初心使命、公示部门精神的文化墙。先后涌现出了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以及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守正有为检察人等先进个人。

2.锤炼专业素能。以落实司法改革促进能力提升,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扫黑除恶、食药环资等专业化团队。围绕能力短板、履职所需,开展“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组织实务实训,开设“杏林论坛”,举行“小课堂”、领导干部上讲台、“一对一”论辩赛等。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探索“嘉禾携新苗”人才培养工程,叶冬华书记现场观摩予以充分肯定。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31名干警中18人次获评省市业务标兵、业务能手。9门课程被评为全市精品。

3.严抓纪律作风。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自查、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深入排查顽瘴痼疾,并全部整改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班子成员上党课、参加警示教育会、旁听庭审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职权清单、内外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定期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检务督察,以司法办案、在岗履职、车辆管理等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督察。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向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发放监督卡80余份,在全市率先实现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三个规定”填报“清零”,共填报28件。加强 “四种形态”运用,提醒谈话24人次。建院9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4.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由中层以上干部与代表委员“一对一”联络,通过定期走访、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旁听庭审、评议案件、公开听证答复53人次,着力加强对司法办案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为载体,公开重大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等。针对某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意见,我们积极督促落实,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本届主要工作体会

 过去五年,是“强富美高”新高新(高港)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五年,也是高新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我们特色化发展定位更加明确,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信心更加坚定。获评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连年获评泰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深化,确保“四大检察”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我们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区党工委领导下,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必须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肩负起应有的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始终践行服务中国医药城发展的历史使命,积极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大局,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创新探索,在平安法治建设中主动履职,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中担当作为,在服务园区企业发展中尽心尽责,赢得了党委政府肯定、机关部门认可,连年获评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被嘉奖1次。

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努力方向。五年来,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针对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实感受。通过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通过“公益卫士”行动呵护群众美丽家园,通过“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不断上升,我们工作的劲头更足。

四、必须勇于改革创新,更好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五年来,我们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实现检察职能调整、内设机构重构、司法责任制落地、检察理念变革,进一步释放了检察工作活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更加积极。围绕护航大健康产业,我们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成为了泰州检察的特色品牌。

五、必须持之以恒抓队伍,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五年来,我们将人才培养作为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老带新、青蓝结对,干警素能持续提升。17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文书;取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4个、个人荣誉75人次,其中省级集体和个人荣誉分别为29个、23人次。充足的人才储备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长远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中国医药城建设的举措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的质效仍需提升。三是干警能力素质与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定位和要求还存在差距。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及今后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区致力内涵提升、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医药高新区检察院职能调整、专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和江苏省“五好”基层院为目标,以集中管辖全市大健康产业案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区加快打造更具向心力、更具竞争力、更具辨识度的改革先行区、创新活力区、发展引领区和幸福示范区,进入国家级高新区第一方阵提供更强检察保障。

 一、聚力大健康产业保护,实现转型发展。响应市委“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的决策部署,我院将集中管辖全市涉大健康产业医药、医疗、疗养、食品、旅游领域案件,以及“两高”知识产权案件。我们将在区党工委坚强领导下,积极稳妥调整管辖,制订大健康产业检察保护清单,设立专门的涉大健康产业举报平台,做好内设机构整合和办案力量调整等。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与省内外检察院建立保护联盟,进一步增强大健康产业发展保护合力。延伸监督触角,在相关执法机关、重点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及时有效开展保护。设立专家人才库和专门研究机构,加大大健康产业检察保护理论研究力度。强化检察公益保护,明晰“两高”公益保护范围,全力护航“四区”建设。

    二、强化办案监督职能,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设,突出惩治危害抗体药物、疫苗、特医配方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犯罪,依法保护创新主体积极性,营造更具优势的创新环境。建立大健康产业检察保护联络机制,对园区内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及产业“链主”“链核”等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联系走访,精准施策、重点保护。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落实好保护民企发展政策,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合规审查。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针对大健康及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通过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推动建章立制,助力城市品质提升、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全力保障更有温度、更有质感的幸福示范区建设。

三、提升队伍业务素能,促进专业化发展。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英模教育。着力提升专业化素能,聚焦实战实务要求,通过实案实训、选派参加高校培训、定向培养等形式,培养大健康和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型、领军型法律人才。严抓纪律作风不放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着力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将在区党工委(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努力提供更多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争当“排头兵”、建强“核心区”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是指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2.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3.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4.“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5.“五心”:是指“践初心、炼匠心、育廉心、增信心、聚人心”。

6.“五好”:是指江苏省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评价标准,即:担当作为好班子、又红又专好队伍、为民司法好业绩、作风优良好形象、科学务实好机制。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