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8-06-28 15:13:00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院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主持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金霞:分管控告申诉检察处、业务管理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检察群众工作、检察改革、执法监督、规范司法、检察创新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融:分管刑事检察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区,网信工作、扶贫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德富: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协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曹才林: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检察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