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年来在全市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院被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活动先进单位,童鹂鹂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检察履职进校园 法治护航助成长
315·守好群众的“菜篮子”“药箱子” --我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报会
高新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
高新区检察院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