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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艳虚假诉讼案一审宣判
2020-08-05 10:03: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5日,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以何艳(女性)犯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