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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校园,“典”赞!
2020-09-29 09:58: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1.“如果你独自在学校外面的超市用自己攒的零花钱购买了喜欢的玩具,你的父母可以要求退款吗?”

  2.“如果父母离婚了,未成年小朋友可以自己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吗?”

  3.“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那由谁来监护呢?”

  

  9月25日下午,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为鲍徐小学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民法典与未成年人的那些事儿》的法治课。

  

  课上,检察官“老师”通过生动的案例、幽默的动漫,为同学们重点讲授了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抚养、监护以及权益受损的特殊保护制度等法律知识。检察官“老师”全程与同学们互动问答、模拟情景,在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下同学们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又提升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