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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泰州医药高新区院对全市首例参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醉酒驾驶人员作不起诉处理
2021-12-10 09:32: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决定对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姚某某不予起诉,并于当天进行了公开宣告。这是全市首例因实施轻微醉酒驾驶犯罪行为并参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而不起诉的案件。

案情回顾

    今年10月9日,姚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鉴于其认罪认罚,案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且未造成任何事故,根据宽严相济、慎捕慎诉的刑事政策,我院经研究认为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可是如果仅仅作不起诉处理,如何使醉驾之人得到教育和惩戒成了新的问题。我院积极创新,与公安机关合作,建立了交通志愿服务机制,通过组织拟不起诉人在早晚高峰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对违章行为予以劝导等交通社会公益服务,促使其深刻认知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危害性,并且协助交警预防和减少交通类犯罪的发生。姚某某就是该机制建立以来第一位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人。

    姚某某交通志愿服务期满之后,公安机关出具书面意见,认为其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认真负责的完成了服务工作。据此,我院对姚某某公开宣布了不起诉的决定。“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我以后一定加强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也要劝导身边的人遵守交通法纪法规。”姚某某真诚的说。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