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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偷”地下水的行为
2024-07-30 16:22: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魁 瞿庆美)“原来加油站打井洗车还得办许可证、缴税啊,我马上就去办,一定合法用水。”日前,在山东省蒙阴县野店镇经营加油站的王某在接受有关部门水资源保护专项检查时,当场表示将停止违法取用地下水,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度开采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今年3月,蒙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办案及调查中发现的加油(气)站擅自取用地下水、不缴纳水资源税的违法情形,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开展相关整治行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今年8月,蒙阴县水利局与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对检察建议涉及的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其中包括取用水远程监控计量数据异常的13家企业。蒙阴县检察院受邀监督本次行动。

  本次行动中,联合执法检查组发现有3家企业存在违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现场向其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未经许可私采地下水是违法的。蒙阴是饮用水水源地,云蒙湖被誉为‘沂蒙水塔’,保护水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检查现场向涉案企业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

  自蒙阴县检察院制发地下水资源保护检察建议以来,截至目前,该县23家加油(气)站和经营企业已接入自来水管网,35家企业取用地下水情况被依法纳入政府管控,其余自备水源井全部封停,获得水资源批复水量135896立方米,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20余万元。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