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主体
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二、查询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与当事人关系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法律援助公函)等。
三、查询流程
申请查询人提供书面材料,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身份核对、认证,对符合查询条件的,提供网上查询帐号,由申请人自行上网查询,案管部门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为其进行现场查询;不符合条件不予查询的,由案管部门说明理由。
四、异地查询申请
需要查询常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人可以到常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可后,提供异地查询服务或查询帐号。
案件信息公开网网址:www.ajxxgk.jcy.cn
电话:0523-89691055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药城大道2号楼)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