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戴某某(男)、张某某(男)、孔某某(男)批准逮捕。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 案件发布 > 正文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戴某某、张某某、孔某某批准逮捕
2021-09-03 16:49: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编辑:王洪坤
2021年7月16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戴某某(男)、张某某(男)、孔某某(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