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朱德富)
2018-08-06 17:28: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是没有硝烟的暗战。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保证全体检察人员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保证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充分履行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使命。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不足。部分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够清晰,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中央的事,离该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有些领导干部过分重视检察业务工作,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部门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是政工部门的事情,工作中还存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心态。干警参与意识形态工作没有一个非常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意识形态考核机制留在纸上,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部分干警有侥幸心理。

  (三)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不够,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不足。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与上面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有的班子成员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模式、方法看待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的亮点比较少。

  对策建议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课宣讲、理论辅导、中心组专题研讨、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把坚定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工作结合起来,把检察事业的召唤作为毕生追求,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价值。

  (二)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把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一条主线,确立政治建检、作风兴检、素质强检的导向。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业绩的工作思路,以 “两学一做”、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为抓手,努力打造钢班子、铁队伍。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改进班子成员和队伍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努力实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大力提升职业修养,补足精神之“钙”,提升人格品位和能力层次,筑牢立身之本。引导干警加强自我约束,锤炼党性修养,用心涵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情怀。大力开展交心谈心、诫免谈话,增强向心力,提升凝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开展好职业伦理教育。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进为民情怀,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以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杏林检察行”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干警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品格。自觉坚守法律、纪律、道德“三条底线”,努力提升政治、理论、组织、作风、知识、品格“六种修养”,争做遵章守纪尚德守法的践行者,勤于履职的担当者。大力实施“文化繁荣工程”,推进书香机关建设。

  (四)切实增强执行力。把增强执行力作为讲政治的最根本体现。班子成员和干警坚持以制度为尺,讲规矩,讲服从,杜绝凌驾于制度之上,杜绝打擦边球、浑水摸鱼。对于上级领导机关、院党组决定,不折不扣落实,杜绝庸懒散浮拖,确保检令畅通。对于各项禁止性规定,杜绝闯红线,越高压线。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和事,严厉问责。

  (五)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和生活行为。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检察环节自由裁量的种类、范围和幅度进行梳理,明确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的决定权、建议权、处理幅度、处理方式等内容,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集约化、动态化管理,重点围绕办案时限、执法程序、证据采信、文书制作和涉案财物处理定期进行集中评查,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问题产生。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办文办会规则,完善案件质量常态确保每一项职权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环节启动、环节衔接严谨科学、清晰明化评查机制、管理机制及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八小时外重要情况报告制,积极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格局。

  (六)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务督察力度。认真研究规范应对处置突发性案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抢占舆论制高点,争取正面引导舆论的积极效果。坚持和完善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