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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纲要》,谈体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心得体会
2019-09-12 15:40: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一.公正是价值追究和百姓感受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的同时,对于要受到公正的对待更加重视,对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这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变化一个明显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是审时度势,切中要害,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具体体现。

  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一员,首先要从思想上适用这种变化,主动更新理念,检查工作都要围绕公正的价值追求开展,将这一价值评判作为具体工作的方向,作为内自省的衡量的标准,作为保持司法良知的指南,作为检验检察工作好坏的标准。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让司法公正真正起到引领作用。

  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司法公正是最后一道防线,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是会摧毁以前的良好司法形象,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百的伤害,尤其是刑事案件,是办的他人的人生。

  一方面对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受到制裁和惩罚,依法批捕起诉、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刑事抗诉。

  另一方面,对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要保护和救济,通过打击犯罪保护被害人权益,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加大追赃还损力度,推动和促成刑事案件退赃退赔和刑事和解。

  通过查办公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和侦查活动违法监督,保护嫌疑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准确认定量刑情节,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

  三.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的目标

  公正首先体现在司法人员内心的价值追求,本能由内而外,落实到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因此司法人员培育这种价值追求至关重要,并且要保持定力,不受外界因素干扰,包括当事人的情绪和不正当诉求,过问案件的情形,各种案件协调等等因素,以及舆论和网络舆情炒作。

  公正要有相应体制、机制作保障,现行的检察权运行,体现了既赋予检察官相应职权,也有权力制约,如业绩考评 、奖惩、退查机制,以及审核把关,上级院请示指导,案件巡查等等,更有当事人申诉,侦查机关复改复核,审判机关的制约,这里要规范权力清单以外的权力,如何制约的问题。

  公正要有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和接受监督的机制,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如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务公开。

  高新区院副检察长陈融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