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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今天,他们开了这个会
2019-11-25 10:52: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Q:什么是补充侦查?

  A: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公诉为主导、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完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张军检察长讲话要求,11月23日上午,我院专题召开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研讨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体刑检干警参加,检察长张蓉主持。

  

  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李峰组织全体刑检干警学习了《江苏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指引》。作为全院案件“质检员”,李峰还通报了2019年度我院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专项评查情况,系统分析了我院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质效情况,并就查摆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检察长张蓉表示,补充侦查不是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但却能使部分刑事案件程序逆向进行,充分发挥发现事实真相,保障实体正义的作用。对于如何正确运用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她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专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二要优化办案思维,充分评估补充侦查的必要性,不断降低案件比;三要强化规范意识,严格对照制作指引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切实提升退查提纲制作质量;四要加强流程监控,严格规范退查程序,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五要树立精品意识,对优秀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进行汇编,及时下发干警学习借鉴,以经典案例推进以案促改。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