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检察长调研江苏时讲话,既高屋建瓴,又具体部署,完全契合江苏检察工作发展实际,在我院改革转型“冲刺跑”的关键时期,为我们科学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下面我主要结合团队工作,谈一谈自己学习的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举措。
1.将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持续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作为谋划推进工作的根本和主线。讲政治不是一句口号,而应落实到具体的专项行动上,落实到个案的办理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这就要求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具体而言,在涉药案件办理中,要坚持“四个最严”的总基调,以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和最严厉处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既要依程序审查办理刑事案件,又要依职权加强法律监督,追诉漏罪漏犯,加强源头治理;在医保诈骗案件办理中,要重点打击群众深恶痛绝职业骗保犯罪,对于意外伤害类欺诈骗保惩治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对于各类非法行医类犯罪,既要考虑无证行医的社会危害,又要考虑乡村医疗资源匮乏的实际,慎重作出处理决定。
2.将“三种履职”理念贯穿团队工作始终。应勇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机制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医药团队将以应检本次调研讲话为契机,将三种履职的理念和要求传达至团队每一名成员,在具体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对于医药团队而言,成员均为刑检部门人员,因此履职结构上要更加注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均衡发展;在履职方式上,更加注重依职权监督和主动发现案源的比例,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上发力,优化案件结构;在履职机制上,在团队融合履职的基础上,加强与各个条线的沟通联系,做到上下一体,左右联动。
3.将重点工作的举措融合到团队履职中。应勇检察长在讲话中要求,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希望江苏也能“走在前、做示范”,多培育一些典型案例,探索更多经验和典型。对于我们而言,大健康产业是全市支柱产业,作为服务保障全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门检察机关,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在两个专项行动中争做示范,争当表率。医药团队将以两个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为指引,一方面,依法惩治涉企犯罪,主动服务涉案企业,加强平等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业环境;对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医、医疗等领域深入治理,争取形成典型案例和做法。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应检讲话精神,从团队专项行动开展角度汇报一些具体举措:
1.深入参与打击惩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一是助力推动医保先行支付政策改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保先行支付门槛过高导致当事人被动骗保现象频发,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从法制层面根本上推动本地先行支付政策由繁入简、落地见效,真正让弱势群体从中获益;二是形成医保诈骗类案追诉标准。以办理的意外伤害类医保诈骗个案为切入,会同公安、法院、医保等部门进行研究会商,明确追诉标准,推动职能部门将打击重点转移到职业骗保领域;三是深化数据赋能。进一步扩大医保基金保护大数据模型运用范围,探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刑事案件伤者信息与医保报销信息进行碰撞,挖掘监督线索,并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挽回医保基金损失。
2.大力推进药品违规销售监督,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全方位服务和保护重点医药企业。紧盯医药购销领域常发、多发的伪劣产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主动延伸工作链条,积极追赃挽损,堵塞管理漏洞;二是落实平等保护举措。通过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查询全市有无涉案药企长期挂案现象,同时走访调查本地药企在地区外的涉刑案件,重点关注有无通过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对“黑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保健、健身等行业违规买卖药品、虚假就医、销售禁用药物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社会治理成效。
3.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护航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开展“回头看”。针对近年办理的涉养老机构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排查线索,落实整改;二是结合办理的兴化残联案件,深入挖掘背后灰黑产业链,找准监管薄弱环节,精准助推行业治理;三是通过实地走访重点康养机构、卫生院、中医院老年病科等部门,调查康养产业在医保报销、药品销售、中医护理、养老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通过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等方式推动康养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