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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租店面分摊租金方式诈骗18.4万元 云龙检察官:凡事都要核实真实可靠信息
2019-07-23 10: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李玉荣是一个体经营户,2007年9月被一个“广西白糖厂家直销徐州代办点”的老板刘万平诈骗了18.4万元货款,但她却把一个做酒水生意的老板吴友龙告上了法庭。

  事情还要从2007年5月说起,吴友龙在食品批发市场做酒水生意,生意一直都不太好,一天,有一个自称叫刘万平的夫妻俩人来到吴友龙店里,称自己是做白糖生意的,想找合租门面,问吴友龙愿不愿意分出一半门面给他们。“生意本来就不好,房租又是一项大成本,有人能分摊一半房租,我的压力也能减轻不少。”吴友龙心里如是的想着,就欣然同意了。

  第二天,刘万平搬来了办公桌椅,并在店门口竖了一块“广西白糖厂家直销徐州代办点”的站牌,开门做起了生意。几个月过去了,刘万平一直做着不温不火的生意,因为帮吴友龙分摊了一半的房租,吴友龙也处处照顾并信任了刘万平。

  同年9月初,刘万平接到了一个订购50吨白糖的大生意,这个客户正是李玉荣,双方谈定价格后,因为要先付货款,李玉荣要求查看刘万平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银行卡,刘万平以自己相关证件尚未办好为由,向吴友龙借用营业证、银行卡给对方传真了过去,并同样以自己开店不久,相关证件尚未办好为由向对方沟通解释,看过证件后,李玉荣并没有直接打款,而是在第二天亲自来到了刘万平位于食品批发市场和吴友龙同租的摊位,在确定却有真实销售店铺存在后,李玉荣才把货款打到了刘万平提供的吴友龙的银行卡账户上。“这钱是我东凑西凑,借了十几万,把钱打到他卡里,他不给你怎么办?”在店里,李玉荣指着吴友龙开玩笑的讲到,“不会的,吴老板是好人,我相信他的。”刘万平笑着回到。

  待收到货款后,第二天上午,刘万平叫上吴友龙一起前往银行把货款取了出来,拿到钱后,刘万平夫妻俩借口要去另外一家银行存钱,直至下午17时,吴友龙迟迟未见刘万平夫妇回到摊位上,看到办公桌上刘万平平时用的东西也不在了,感到了一丝疑惑,遂拨打了刘万平的手机,提示已经关机,吴友龙立刻拿着刘万平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派出所,民警说身份证是假的,吴友龙意识到刘万平夫妇是骗子后,接着就报了案。同时还给沛县的李玉荣打了电话,告知她刘万平把钱拿走跑了,而且他的身份证是假的。

  根据调查,刘万平真实姓名叫胡冒进,湖北人,2007年5月经和妻子何小平谋划后,实施了这起诈骗,警方调查后,于2009年将何小平抓获归案,2019年通过网上追逃,将胡冒进抓获归案。抓获后胡冒进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5月20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胡冒进提起公诉,最终,胡冒进受到了应有的刑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警示】

  这起案件中,刘万平先是以合租店面取得吴友龙的信任,后利用吴友龙的信任实施了提前谋划的诈骗行为。

  现在的房价日益增长,导致商业房租上浮比例增大,很多商家为了减少这一巨大成本,都会通过合租来减轻负担,这本是一个合作共赢、节约资本的有利行为,但一旦被一些“有心人”利用这种便利做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也是防不胜防,遇到有需要合租的商家,一定要核实真实可靠信息,一旦发现可疑,应立即报警处理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