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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执行 检察官巧化心结
2023-02-28 09:14:00  来源:检察日报

  9月14日,随着法院的一纸判决,浙江绍兴的沈某最终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惨痛教训。经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沈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沈某与朱某本是生意伙伴,为了办企业,朱某投资1000万元,沈某因有技术,主要负责经营。后来,沈某经营失败,血本无归,二人经协商,将朱某的投资款改为借款,并补签借款协议。

  可朱某见沈某迟迟未还钱,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沈某得知朱某不顾往日情谊,很是气愤,即使法院判决限期归还,他也拒不执行。

  朱某为此多次写信向上级部门、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法院执行局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0月,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至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中,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沈某的工作和收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最终查明沈某实际年收入达50余万元,属于高收入人群。

  随后,检察官又前往沈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沈某的家庭情况。得知沈某多年前离异,有一未成年子女需要他每月支付抚养费,还有两位老人需要他赡养。根据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沈某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基本的生活费外,均应当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归还义务。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检察官认为不能只简单地提起公诉,因为“案结事了人和”才是关键。为了化解矛盾,检察官又找来沈某和朱某,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在沈某看来,从投资款变为借款已是让步,自己还被起诉,颇有怨恨。而朱某认为,投资款转借款本就是双方合意的表示,既然同意转为借款,后续又不归还,是沈某的过错。

  二人的心结找到了,经过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最终二人握手言和。今年3月10日,沈某和朱某当场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在六个月内归还全部欠款,朱某也同意息诉罢访,免去所有利息,在本金收到后,即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案。

  与此同时,3月14日,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截至8月底,沈某已还清全部欠款。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