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N’机制好,多途径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你们不愧为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豫西工业集团中南钻石公司高级工程师胡来运听完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潜关于该院“支持起诉+N”机制的介绍后有感而发。
2022年以来,方城县检察院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支持起诉+N”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情。
加强协作,汇聚为民合力
今年2月,方城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内容包括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工作职能、办案程序及协作履职等,并就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办理等问题达成共识。
机制搭建后,该院与以上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工作中,方城县检察院将支持起诉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并通过诉前调解、诉中协助、诉后跟进等方式做细做实。县法院按照协作机制的要求,开通“便民通道”,对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案件快审快结。
3月,75岁的陈某芬因儿子拒不给付赡养费,四处求助。方城县检察院收到这一线索后,及时与陈某芬联系,后受理该案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方城县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审理该案,不到半月的时间,陈某芬便拿到了赡养费。陈某芬的儿子在检察官与法官的耐心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赡养好老人。
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
2018年7月,吴某的父亲因车祸去世,智力残疾的母亲随后改嫁,而外婆外公、爷爷奶奶早已过世,不满6岁的吴某和妹妹成了“事实孤儿”。父亲生前将小女儿委托他人抚养,他去世后,吴某的伯母王某娥收留吴某,并不定期看望吴某妹妹。
2022年,吴某遭到不法侵害,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这起刑事案件时,了解到吴某特殊的家庭情况,遂向该院党组报告。考虑到两姐妹因缺失法定监护人,基本生活、学习等无法得到保障,该院经过研究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确定监护人+司法救助”司法程序,让两姐妹不再分离,使“缺位”的爱和监护“归位”。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我取得了两姐妹的监护人资格,两姐妹还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家里眼下的困难缓解了。”5月11日,收到司法救助金时,王某娥对检察官不停表示着感谢。
方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部门等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对于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积极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系,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使办案与救助同时展开,两手一齐抓。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帮助解决因案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今年4月,该院通过多方渠道对另外两名涉案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
“将民事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职能有效衔接,真正以实际行动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胡来运说。
督帮一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年初,方城县清河镇赵某玺、冯某兰代表30多名农民工向县检察院求助,希望讨回某菊花种植企业拖欠他们的12余万元工资。
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引导赵某玺、冯某兰向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帮助他们分析诉讼预期,收集起诉所需证据材料。最终经过诉前调解,涉案企业把所欠工资全额给付到位。
为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建立“督帮一体”长效机制。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劳动监察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定期对案件当事人、当地村委会干部和群众进行回访,调查案件办理和司法救助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遗留问题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解决。
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件,其中“涉众型”案件2起,涉及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给付、监护人资格确定等情形,帮助困难群体追回欠款共计79万元,司法救助4人,帮助解决各类实际问题6件,涉及人员7人。
在胡来运看来,方城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N”机制,汇聚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撑腰”的合力,以切实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