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感谢你们,在你们的积极协调下,网上的不实信息终于被删除,压在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日前,在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申请人张某感激地说,并表示愿意撤回监督申请。
张某是信阳市商城县某镇村民。2021年,该县对一重点道路进行改造施工,征收了沿途村民组的部分农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作业及雨水冲刷等导致泥沙被堆积在了张某的农田里。张某认为,自家农田并未被征收,而施工方却将泥沙堆在里面,这一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于是多次与施工方交涉,但始终没有与施工方达成一致。后来,张某索性采取坐在施工道路上或土坑里的极端方式督促施工方解决问题。
2021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进行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经调查认为,张某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遂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张某则认为,自己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是向施工方讨要说法,并未阻碍施工。2022年3月,张某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诉至法院。同年4月,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张某又向信阳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张某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张某不服,于今年2月向信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询问当事人、查看现场照片及视频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所查明的事实与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检察机关依法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很可能会造成‘程序空转’,最终案件是结了,但事情却未了。”承办检察官决定找张某进一步了解情况,找到其心结所在。
今年6月14日,检察官赶到张某所在村。
检察官与张某及其家人耐心交谈后,张某慢慢放下了抵触情绪,说出了其内心不服法院判决的两点原因:一是认为当时一起去施工现场的不止其一人,为何偏偏将其拘留,这明显不公平;二是认为公安机关针对其案件在网上发布了不实信息,伤害了其家人的感情,损害了其家人的名誉,并有可能对其儿女将来的就业和婚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检察官针对第一个问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张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消除了张某的误解,获得了张某的认可。
“你所说的第二个问题,我们会进行调查核实并视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检察官告诉张某,如果情况属实,检察机关将依程序协调有关部门撤掉不实信息。张某表示,如果不实信息从网上撤掉了,自己会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承办检察官针对张某反映的第二个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发现张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公安机关发布的案件信息与事实确有不符的地方,而且还被多家媒体转载。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决定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由行政争议发生地的商城县检察院协助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随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因不实信息的影响仍在继续,为了及时消除对申请人及其家人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协助查明了案涉信息的转发情况和转发媒体(平台),经依法依规报请,及时予以删除。与此同时,针对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认真梳理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日前,信阳市检察院检察官与商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一同到申请人张某家中进行回访,告知其不实信息已删除。张某当场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