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通讯员崔照明)“老乡,现在河道周边环境怎么样?”“干净多了,整改后环境也变好啦!”近日,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该县土口子乡北大沟水库及治安村河道周边,对河道旁倾倒生活垃圾公益诉讼案的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时,当地群众向检察官说。然而,5个月前,水库及河道旁边的景象却十分令人担忧。
今年4月,清原县检察院与该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护林防火”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县土口子乡治安村河道沿线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部分污染物随河水流向水库。得知线索后,该院检察官再次前往案发地,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发现治安村沿途3公里随意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北大沟水库里漂浮着大量白色污染物。
“河道两旁垃圾遍地,一旦经过河水、雨水冲刷后,便会顺河道流入水库,既影响生态环境,又影响泄洪安全。”在涉案现场,该院副检察长朱全威向乡政府工作人员介绍。
为尽快解决河流污染,消除河道安全隐患,5月初,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经听证员一致评议后,该院依法向当地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河道两旁垃圾和水库水体白色垃圾进行及时整治,督促相关责任人清淤疏浚河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雇用船只清理水库白色垃圾,并出动大小车辆38辆,工程机械15台次,清理河道垃圾26吨。
为了确保倾倒的垃圾被彻底清理,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检察官再次来到案发地跟进监督。回访当天,检察官看到,河道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河道及水库周边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标语牌。
为保证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该院还会同当地政府召开检察建议整改推进会,制定《土口子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当地政府与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书记签订了土口子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