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后为逃避刑事处罚,刘某竟谎称自己是在校大学生,还伪造证明材料,最终一罪变两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7月26日,经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2年11月3日晚,刘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路遇交警检查。经查验,刘某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属醉酒驾驶。
刘某害怕自己受到刑事处罚,便上网搜索如何减轻处罚,看到网友说在校学生有可能受到从宽处理后,他想到了伪造学校证明。刘某对照网上的模板写了两份证明,证明自己曾在某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后考取某大学研究生,现为某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还找到文印店老板张某让其帮忙想办法盖章。张某找人私刻了上述两所学校的印章,对应盖在两份证明上。
刘某将伪造的书面证明交到检察机关后很快被识破,经核实,刘某不是在校学生,两份证明及印章均系伪造。检察机关遂将刘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6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26日,该院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张某及伪造印章的上游犯罪嫌疑人正在进一步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