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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们表示决不销售假烟
2024-08-29 10:02:00  来源:检察日报

  “所售商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如果遇到向你销售假烟的情况,应立即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9月25日,在我国传统佳节中秋节来临之际,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协同烟草销售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辖区部分烟草零售商店走访,向经营者宣讲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商户们表示依法依规经营,决不销售假烟,自觉维护烟草销售市场秩序。这次走访,缘于他们刚办结的一起非法经营案。

  6月2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向解放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起非法经营案。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2022年7月以来,刘某、李某、尹某等6人未经许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产品的卷烟。其中,刘某非法经营数额累计41万余元,其余5人非法经营数额为26万余元至16万余元,未销售货值为9万元至2500元不等。

  在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耐心讲解,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联系家人积极退赃,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办案检察官认为,卷宗证据显示,辖区烟草零售商户存在着从非正规渠道收购卷烟用于销售的问题。6月15日,解放区检察院向辖区烟草销售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烟草零售行业监管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部门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辖区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开展涉烟违法行为治理行动。同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邮政、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依法惩治违法经营活动。”6月25日,该部门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向解放区检察院作出了书面回复。

  7月2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刘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8月11日,6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7万元至2万元。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