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上已经补种了树木,滥伐林木行为在各村都没了踪影,大数据平台运行效果不错。‘三法衔接’机制的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了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使我们的美丽家园更宜居。”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该县高丘镇等地视察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人大代表刘晓强表示。
2022年8月,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在镇平县政府支持下,镇平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就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察执法监督、检察机关刑事司法监督“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行深入研讨,出台《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三法衔接”工作规定》,明确案件移送范围和程序、各机关职责、保障机制等内容,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依托镇平县大数据服务中心,设立“三法衔接”平台,以业务为主导,以技术为支撑,通过开设行政、监察、检察数据端口等方式,积极推进案件和线索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以数据共享拓宽“三法衔接”管理途径,拓展线索来源;明确各执法机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源,将“三法衔接”平台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
镇平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因种香菇需要将其承包林地上的树木砍伐使用,获利2000元。今年4月5日,县林业部门发现徐某违法犯罪线索,在“三法衔接”大数据平台进行录入。很快,公安机关以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鉴于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镇平县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按照程序对徐某作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镇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此案线索移送第四检察部行政检察办案组,以完成行刑衔接。行政检察办案组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县林业部门。4月19日,林业部门依法对徐某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徐某缴纳了罚款,并补种树苗490棵。
从发现线索到案结事了,仅用时14天。“这是林业、公安、监察、检察充分运用‘三法衔接’机制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蔡春源介绍,“一年来,通过‘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相互移送线索40件,不起诉17件,行政处罚16人,收缴罚款200余万元,移交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9件25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追偿生态修复费227万元,追缴水土保持费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