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的关爱,我在大学又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对未来有了新的规划。”9月27日,刚进入大学校园不久的湖南省永兴县湘阴渡镇青年小洋(化名)给该县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兴奋地讲述大学生活。“车祸改变了我的命运,但检察官的关爱让我看到光明和未来。”
2013年1月,一场车祸使时年8岁的小洋下半身瘫痪,右手神经受损并失去知觉,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和一级护理等级,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同年7月,因与小洋乘坐的班车所属公司、事故中货车司机及保险公司之间就交通事故责任产生纠纷,小洋的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班车所属公司承担80%责任,货车司机承担20%责任,共计56万余元。2014年4月,赔偿方支付了48万余元赔偿款。后因班车所属公司破产,货车司机无可供执行财产,剩余8万元赔偿款一直未给付到位。母亲为照顾小洋辞去工作,家里还有奶奶和妹妹,全家只靠小洋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窘迫。
2022年10月,通过“两法衔接”线索移送机制,永兴县检察院了解到小洋的情况。核实线索后,该院依法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立案程序,发挥民事检察、刑事检察一体履职优势,通过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走访办案民警和承办法官,了解该案执行情况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经检法两家共同努力,2022年11月,被执行人将剩余8万元赔偿款交给小洋父母。
赔偿款拿到了,但这个因车祸遭受重创的家庭仍然步履艰难。2023年3月,永兴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高考期间,得知小洋心理压力大、对未来上学充满担忧,检察官细心开导小洋,帮他树立生活信心。最终,小洋高考取得540分,被湖南某大学录取。
同时,永兴县检察院制定了一套有针对性的“联合救助+多元帮扶”方案,一方面主动向省、市检察院汇报,三级院联合行动,帮助小洋申报“检·爱”帮扶关爱计划,为其争取到2万元公益助学金,另一方面联合教育、残联等部门发出倡议,推动县教育基金会为小洋提供3000元助学奖励金、县残联为小洋提供5000元帮扶资金、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向小洋捐赠2万元社会救助金。该院还积极与其所在大学沟通,为后期跟进救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