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思君 刘璐璐)“这一做法能在企业遭受知识产权侵害后,使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也能最大限度保障公正、法治并兼顾效率。”4月7日,溧阳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杨媛被问及该院新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工作办法》时介绍说。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客观原因,与被害企业赔偿数额协商不下,不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4月1日,该院会同溧阳市公安局、溧阳市司法局制定《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工作办法》,明确在上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环节,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就可以通过申请缴纳一定的赔偿保证金,以争取从宽处理,同时有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