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周六凤、宗粉兰、陈春梅三人妨害公务罪,判处周六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宗粉兰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陈春梅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六凤、宗粉兰、陈春梅三人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
2022-02-22 11:32: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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