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爱东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蔡爱东,男,汉族,1971年1月,江苏泰兴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08--1991.08 江苏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1991.08--1996.11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92.04--1995.12南京大学法律系自考法律专业学习);1996.11--1997.03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7.03--2006.07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公诉处助理检察员(其间:1996.04--1998.12南京大学法律系自考法律本科学习;2006.06任副主任科员);2006.07--2008.12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科员(其间:2006.07任检察员);2008.12--2012.12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其间:2012.07任主任科员);2012.12--2013.01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2013.01--2016.11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2016.11--2019.04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其间:2014.11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16.09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员额检察官,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18.01--2018.12挂职兴化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9.04--2022.04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2.04--2022.06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2022.06--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