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公益检察职能,落实疫情防控部署,现将疫情期间本院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在疫情期间发现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酒精、消毒剂等防护用品的行为,非法捕猎、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提供相关线索:
1、进入本院微信公众号,点击 “随时拍”进行举报;
2、进入本院网站(http://tzyygx.jsjc.gov.cn),点击“公益卫士随时拍”进行举报;
3、拨打举报电话:0523-89691055、0523-89691068、0523-89691033;
4、来信举报,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2号楼),邮政编码:225300。
本院将及时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属实的线索,视情况对举报人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鉴别口罩真假的一些小知识:1、医用外科口罩:
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产品注册号;查看生产标准是否符合,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的生产标准是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的生产标准是YY0469-2011,其他防雾霾口罩的生产标准是GB2626-2006。
2、3M N95/KN95口罩:
通过3M乐享生活公众号查询防伪码验证真伪,还可以通过口罩味道、外包装、QS和LA认证标志、数字序列等进行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