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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张飚精神 做公平正义守护者】学习张飚精神 贵在有“三心”
2019-03-27 10:34: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院  作者:王洪坤

  最近怀着无比崇敬和复杂的心情学习了张飚同志的事迹,崇敬是因为张飚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普通的检察人员却做出了令全国检察人敬仰的事迹,作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推动了中国法治进程,也正因为此,才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的荣获改革先锋称号的检察官,成为了新时期检察官的优秀代表;复杂的是,处于最基层的干警却干出了轰动全国的事迹,对于同样处在基层的一名检察人员甚至职级比他高的人员只能望其项背,看到了与先进典型的差距,与榜样之间存在的距离,也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学习张飚精神,要学习“三心”:

  一要学习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之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自从穿上检察蓝、戴上检徽那刻起,我们骨子里就被刻上了检察官的烙印,就要为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荣耀奉献终身。检察工作对我们来讲,是一份谋生的职业,更是我们一生的追求。有着这种理念,有了这份骨气,有了这样的忠诚,就是再大的困难和挫折都只能是垫脚石。张飚同志作为一名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如果没有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没有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如何会对一起多年的申诉案件紧盯不放、到处呼吁。这种对事业的忠诚是发自内心的,不在于你职务的高低、岗位的性质,也不会因为上级权威而淡化消亡。目前,检察机关侦防转隶已经完成,转型正在进行,不管职能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管权力发生什么样的变更,我们都要牢记自己是检察人的身份,更加珍惜和热爱检察事业,荣辱与共,使检察事业因我们而更加精彩。

  二要学习他对人民群众的热爱之心。

  能够为冤假错案千辛万苦到处奔波翻案,说明他将群众的利益放在了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试想一个只把人民群众挂在嘴边而没有放在心上的人,会为了群众的利益而不顾自己的前途命运去努力吗?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检察官来自于人民,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手中的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民、真心爱民、造福于民,而不是成为利己的工具,对待群众的冷暖和诉求我们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评判我们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这就要求我们要常念为政之本、常思得失之道,把“官念”看淡一些,把“民念”放大一些,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贯彻到司法办案中,维护好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反观自身,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做群众工作时有时走过场,虽然也去了并完成了规定动作,但总是抱着一种完成任务的想法,消极对待。

  三要学习他对工作岗位的感恩之心。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螺丝钉,在检察综合管理部这个大的机构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岗位没有贵贱之分,只有性质之别。我们每个人无论身份是什么,被组织安排到某个岗位上,都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尽管所处的岗位可能重要性有区别、繁忙程度不同,但是都要把自己放到全院大局中去思考,看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在岗一分钟,就要努力六十秒。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兢兢业业、竭尽所能,只有这样才会将工作做精、作出成绩。我们要感恩所在的工作岗位、感恩所在的部门、感恩周围的同事,只要有了这样一颗感恩之心,才能激发自己的潜能。作为张飚同志,他处在执法办案一线,如果不是出于对现在工作岗位和组织的感恩,怎么又会有这样的惊人壮举。

  当前,高新检察工作发展面临着难得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一些困难,我想如果我们每位干警都以张飚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之心、对工作岗位的感恩之心,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为检察工作发展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为“提升先进含金量,提高检察贡献度”添砖加瓦。

 
  编辑:王洪坤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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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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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中行
 · 故乡田野(组诗)
 · 镜园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