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就贯彻落实好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听取控申部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控申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所有信访件均在5日内用短信、书面、当面等各种形式予以了回复,保障了信访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信访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缠闹访、越级访明显减少。
为了真正让信访群众感到心里踏实、收获“意外惊喜”、感受“检察温度”,张蓉检察长提出如下要求:
1.要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
严格按照“谁接收谁回复、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确保群众信访事项接收、受理及时高效。同时,实行“周结月清”制度,确保做到每周回头看,每月都清理。
2.要进一步严控答复时间
对接收的信访件,均要第一时间录入苏检e访通,按照职能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规定进行审查,准确作出分流处理决定。同时,对所有信访件,均要及时告知接收及处理情况。严控回复时间,确保所有信访件的回复时间不超过5日,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超过3个月。
3.要进一步规范答复内容
不仅要对受理类、补充材料类、转办类的信访事项分类别予以规范回复,更要对不予受理的,继续引用“法条”予以解释,避免让群众产生推诿扯皮的不良印象,真正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