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我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暨揭牌授印仪式大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曹才林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
议程一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金霞宣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改革后的部门职能。
按照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要求,经泰州市检察院审核、市委编办同意,结合院工作实际,高新区检察院此次共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至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管理部。
议程二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融宣布内设机构改革相关人事调整决定。
议程三
党组成员集体为新设立的内设机构揭牌,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向新设立的内设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授印。
议程四
张蓉检察长就我院内设机构改革,提出四点要求:
01
思想认识要再提升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院党组要求上来,将行动统一到支持改革、参与参与、促进改革上来,争当改革的参与者、保障者和捍卫者,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彰显对检察事业的忠诚。
02
职责任务要再明确
要加强对部门新增职能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与原职能部门的对接,掌握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不断、节奏不乱,尽快履职到位。
03
司法改革要再发力
要围绕提高专业化水平,紧扣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办案能力、优化办案质效等重要环节,把改革作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04
全年工作要再强化
要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增添发展动力,以“提升检察贡献度,提高先进含金量”目标的实现彰显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