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的窨井盖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不仅为供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管线、设备的检查、维护提供方便,也为防止过往行人、物品掉落和保持道路通畅提供了保障。
井盖虽小,却也“杀机”四伏。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就有155件。
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了“四号检察建议”
为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维护群众“脚下的安全”,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窨井盖安全问题专项公益调查。
经调查发现,辖区内不少井盖存在破损、沉陷等安全隐患问题。
因问题井盖涉及供水、排水、燃气、电信等多个行业,相关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维修、管理、养护的责任归属不明,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张蓉检察长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应邀担任本次听证的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PPT向与会人员直观展示了各类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介绍了公益调查的相关情况、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
区发改委、住建局、相关街道以及相关产权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了认领,就整改的方式和时效进行了表态,并分别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就井盖的检查、养护问题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在听清问明基本情况后,评议一致认为,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应当以本次听证会为契机,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井盖的养护工作,建议检察机关分别制发建议,明确牵头部门,推动各单位之间管理、养护职责的衔接与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脚下的安全”,共同把脚底下的“小事”办成大事、实事。
结合听证意见,高新区检察院制作了检察建议书,并由张蓉检察长当场送达给各单位。
张蓉检察长表示,提出检察建议是解决井盖安全问题的第一步,如何有效推进、贯彻落实好“四号检察建议”,才是关键。
1.准确办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对破坏窨井盖或管理部门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刑事打击震慑作用;
2.要加强检察建议前后延伸工作
职能部门要注重做好与井盖权属单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检察建议落实过程中遇到阻力、难点、疑点,都要及时跟进、共同研究解决。同时还要注重贯彻落实好检察建议2个月回复期的要求,不能因沟通协调环节上的不畅,导致在窨井盖问题上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3.要持之以恒持续推动检察建议贯彻落实
要本着“跨部门合作、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思路,与窨井盖权属单位、管理部门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等方式,确保窨井盖问题的整改效果,以“小井盖”推动“大民生”,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