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检察院与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就异地帮教可行性进行沟通协商,由濮阳县检察院异地协助考察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花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高新区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由于小花及其法定代理人居住于河南省濮阳县,高新区检察院决定采取异地帮教方式开展考察帮教。
7月2日两院进行视频连线,为小花举行了线上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教育活动。为了使此次活动更具教育意义,高新区检察院邀请了公安机关、辩护人、泰州乐助社会工作事务所、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训诫活动。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后,各参与人均对小花进行了训诫。承办检察官对小花未来的成长提出了三点建议:
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
要始终坚守底线
要坚持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经过训诫,小花表示会深刻反省自身问题,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考察帮教。
在为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期间,高新区检察院将联合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共同开展异地帮教工作,跟踪掌握小花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教育,并对小花进行不良行为矫治,对其父母进行亲职教育,助力小花实现良性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