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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扎牢医保资金安全使用的笼子
2021-07-28 09:43: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家住泰州医药高新区的戚小红(化名)懊悔不已,原因是本以为撒个谎,在医保上多报销一点医药费是个小事的她,不仅被检察院起诉了,还被法院判了刑和并处罚金。戚小红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会认真反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周围的人再也不要骗医保的钱了。

戚小红为什么会被判刑呢,事情还要从2019年的一天说起。

案件回顾

    2019年3月的一天,戚小红骑着一辆电动车与另外一个骑着电动三轮车的马小虎(化名)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戚小红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当天,戚小红就被送进了医院,戚小红在住院的时候,听同病房的人说,只要说是自己摔倒的,而不是发生了事故的话,就可以到医保上多报点钱。戚小红当时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于是她就打起了医保资金的主意,后来戚小红在办理医保报销的时候,隐瞒了与马小虎发生事故的情况,并到村里办理了一张虚假的摔伤证明,进而办理了医保的报销手续。

(图片来源于网络)

    按照泰州市人社局规定,如果参保人伤害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按第三人优先承担负担医疗费用原则,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报销。戚小红因为未如实上报与马小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因而医保部门为其多报销了2.3万余元的医疗保险金。

2020年,医保部门在专项核查中发现了戚小红骗取医保资金的情况,打电话通知了戚小红,戚小红也退出了全部的违法所得。

检察官说法

    1、骗取医保资金为什么要定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于诈骗罪有过立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戚小红虚构了自己摔倒的事实,隐瞒了与马小虎发生事故的情况,进而骗取了医保资金2.3万余元,应认定为诈骗罪。

    2、本案应当吸取的教训和启示

    1.树立对规则的敬畏之心。

    绝大部分的人都觉得采用非法的手段,比如窃取、骗取他人钱财是不对的,但是对于公共财产,则往往缺乏敬畏之心,以为钱是国家的,存在不赚白不赚的想法,本案中,戚小红也有这样的错误认识,熟不知,公共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触碰红线,照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2.莫伸手,伸手必备捉。

    目前我国对医保资金的管理是严格的,制度是规范的,任何人不要存在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经过检察、人社等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医保管理部门与交警、工伤、民政等部门已经建立了常态化、机制化的沟通联系,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也在此提醒所有参保人员,莫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3.营造风清气正的参保、用保氛围。

    我市社保管理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每个市民都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大家都应切实认识到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共同营造“人人守法、人人有责”的良好环境。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