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李某甲、叶某某、李某乙、张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左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 案件发布 > 正文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李某甲、叶某某、李某乙、张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左某某提起公诉
2021-01-26 11:18: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