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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善、恶、规则、黑幕
2019-03-25 11:3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群体中累积起来的只有愚蠢的智慧,而非天才的智慧。”

  “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也能表现出极度忠诚、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举动,这是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

  以上均摘自法国作家古斯塔勒庞所著《乌合之众》一书。这本书写得干巴巴的,很丧。我囫囵吞枣地读完。这本书显然冒犯了大众,却又流传甚广,历久弥新,知名度特别高。

  这种冒犯不是旁敲侧击、细枝末节式的,而是彻彻底底,不留余地的。整本书都在揭露群体的丑陋面目。作者写这本书的时间是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书中哀叹“这个时代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体的有意识行为”。

  距离这本书出版一百年多年后,“这个时代”有没有成为“那个时代”,关于群体的论断,是不是已经扫入历史的烟尘,不适用于今天的新时代了?

  关于这个判断,尚有讨论的空间。但是另一重事实,却是任何人都无法,也不会否认的:相比一百年前,今天的群体组合更庞大、更频繁、更密切,也更灵活,甚至不需要地理上的邻近,互联网中的热点事件就是最好的凝合剂,让本来互不相识、互不相关的人群零时差地归拢到一起,在同一语境下表达喜怒哀乐,汇成“集体的力量”。

  最近的热点事件便是张扣扣故意杀人案,才华横溢的律师写出的让人动容的辩护词,一石激起千层浪,又像是一纸动员令一样,把千军万马招致麾下。这本书中说:“那些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们,就必须信誓旦旦、夸大其辞,才能使群体有所动容”。邓律师的辩词好像具备这种特质。

  对邓辩的转发之多、情绪之激、关切之深,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文字的力量。无数的陌生人,为被告人张扣扣呼喊“刀下留人”。这是一种善意的传达,经由网络的汇聚、发酵,以及相互之间的情绪感染,立即变成了洪荒之力。

  这样的群体性行为,在今天已是稀疏平常的事。裹挟其中的,不分位尊位卑,不分职业身份。为辩护词站台的,有工人农民,也有公务员和白领,有律师,也有法官、检察官,总之是各类人。善,是人心底的基质,表达善意,为别人的适当利益鼓与呼,每一个善良的个体都觉得理所应当、在所不辞,都遏制不住情同此理、人同此心的原始冲动。

  张扣扣血亲复仇,再怎么说,也是情有可原,即使罪无可赦,总可以留下一条命的吧?善意的传达,先是传递温暖,再就是冲破规则。好人应得好报,如果规则不支持,那是规则错了,或者绕开规则。当善良与规则冲突时,这是群体表达善意的路径,这种表达有时候还很激烈。

  “刀下留人”,是朴素的民意。但是规则也需要稳定性、公平性,有相对而言成熟的适用程序。如果法院决定判处张扣扣死缓,必定要从规则中找到依据,从先例中找到参照,而不能仅仅顺从民意。说到底,规则也是民意,更加稳定,代表性更广泛,是全体成员保护权利和让渡权利相妥协的产物。因此,民意和规则的冲突,实质上却是民意和民意的冲突。

  保留死刑和适用死刑,是“杀人偿命”的规则化,非经法定理由不会改变。这是尊重规则的稳定性、公平性,有利于社会平安,也是对被害方的安慰。当大家把善意投向张扣扣的时候,无意之中把被害人的亲人置入了冷窖之中,亲人被害,还被认为死有余辜,他们要承受亲人丧命和群体口水的双重痛。当前的民意看不到,体现为规则的深层民意却不能视而不见。

  “群体不善于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公众的信息获取源单一,缺乏对被害人是否死有余辜以及其他相关事实的进一步分析判断。辩词广泛传播,而公诉意见被冷落,即是证据。挖掘证据和真相,不是群体行为的特长。而证据和真相,本应是一切的基础。

  那件案中案是故意伤人,而非故意杀人,犯案者当时尚未成年,被害人有错在先,一棒致命,当这些元素逐步呈现出来,张扣扣寻仇的正当性便有些站不住脚了,当然, 它在一个少年心中形成的阴影或许是无法估量的,可成年之后,应有所疏解。即使是复仇,也不应采取如此极端残暴的方式。再退一步,就算那名打了致命一棒的犯案者死有余辜,另两名只是喊了“往死里打”的帮凶,远远够不到需要以命相偿的地步。

  法治社会不适用丛林规则,而文明反对睚眦必报。这两项,当事人均违反了。而公众,在情绪的引领下急于采取行动,却看不到其中对社会基本共识的悖反。“群体的夸张倾向只作用于感情,而不会对智力起到任何作用。”

  这件案件只是个案,完全是别人家的事,最新的热点却事关许多的家庭。江苏金湖给婴幼儿注射过期疫苗,稍前些时间,另一个地方也出现过同样事件,更早前,假疫苗曝光,举国哗然。在祸害祖国的花朵上,真是不遗余力、前赴后继啊!

  这种公然违法违规遭天谴的行为,不是单兵作战,而是集体行为,这个集体或者是一家大型的企业以及上下游的产业,或者是医院和监管部门。细想之下,这里面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公众为了一个陌生人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和善意;另一方面,公众又集体作了一场大恶,没有一名成员良心发现,站出来进行揭发,在群体恶意的默许和配合下,一幅巨大的黑幕拉开了,导致了恶行的持续和扩大。

  他们集体作恶,“就像是一种不为人知的力量在起着作用”。理性之光,从未被点亮。

  对于上述两起热点,都能从这本书中找到句子作出合理解释。这一切似乎表明,勒庞的“这个时代”,也是我们的“这个时代”。

  “群体最渴望的不是自由,而是被奴役”,这一句实在是难听之至,让人无法容忍。为了不被奴役(当下的词汇是被带节奏),应保持理性,只有保持理性,才会有思考,有真正自由而非人云亦云的表达。

  表达善意,首先具有了目的正当性,但仅仅有此还不够,善意的前面应加上限定性形容词——理性的,理性的善意,而非狂热的盲目的善意,才不是乌合之众的善意,才真正有助于“向好”。关于理性的善意,其实首先是从微信创造者张小龙的演讲稿中看到的。

  公众号“孔子哥”说:“张扣扣案终将成为历史长河中的浪花。但我们应有理由相信:善良应是人类的本真,法律才是法官的上帝。”这恰是理性和善良的结合及分野。

  理性也可以用以修饰“恶”,国家法律判处罪犯死刑,剥夺自然生命,本质是“恶”,但这种恶只要保持理性,就是必要的和必须的。无论张扣扣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如何,只要是在理性的框架之下处理,经得起规则的推敲,与不理性的善良无关,就都可以接受。

  而有了理性的加入,乌合之众擎起的巨幅黑幕,就会瞬间从内部被照亮,昭然天下,失去立锥之地,就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曹锋)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