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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着太阳走——致李卡烈士的一封信
2021-05-24 16:42: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卡(1922年-1949年),原名李均海,广东化州长岐镇双牌村人。中学开始阅读进步书刊,积极追求进步。抗战胜利后,他考上广东国民大学新闻系,以笔为枪揭露反动派的罪行。同时,热情讴歌革命,讴歌光明。1947年春,被派往翁源县粤赣先遣支队,先后担任文化教员、支队司令部参谋,同年7月加入共产党。1948年,他被调往曲(江)南游击大队,任武工队队长等职,带领同志们在翁源、曲江一带开展游击活动。

  李卡:

  我曾经所在部队一位你的同乡——广东茂名籍首长,从小就听父亲讲过你的事迹,称赞你是家乡人的骄傲。他一遍遍把你的故事讲给我们听,步入军营不久,你的名字就刻在我的心中。

  近年来,每当刊登回忆你的文章,我都会认真搜集,在无数次的伏案阅读中,走进你青春的世界、青春的心灵。

  最令我动容的是你1949年8月25日写于狱中的遗书——

  “……我走了,以后再也不会见到我的笔迹,也许你会为此而难过。

  我们这一代就是施肥的一代,用自己的血灌溉快将实现的乐园,让后代享受人类应有的一切幸福,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光荣不过的事业……

  我走了,太阳我带不走,你跟着它呀!永远地跟着它呀!

  朋友,努力!天一亮,你就会看见太阳的微笑。”

  我含着泪一遍遍地读,一遍遍想象你的模样——一个粤西的少年,瘦削而高挑,有一双深邃的眼睛,生性幽默,聪慧好学,有许多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因之后来人们送你一个“古怪李”的外号。还在家乡上中学时,你就报名参加了党组织的秘密读书小组,阅读了大量进步书籍,并积极宣传进步思想,号召人们团结抗日。

  有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在家乡人的心目中,你就是一个英雄少年。

  你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扑向光明,以笔为戈,唤醒民众。在高中,你创办《播种》墙报,积极宣传抗日主张;在大学,你同时担任广州《建国日报》记者,用多个笔名,先后发表了上百篇诗歌、杂文,用辛辣的笔触鞭挞黑暗、讴歌光明。一首《我有一支胡笳》,表达了你对祖国深沉的爱恋,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我有一支胡笳,从战地带回了家。春天,在田野里,在闪烁的水面上,我和青蛙、虾蟆一起歌唱。秋天,在河边,在拂着的榛树中,我和流水、夜莺一起哀伤。我有一支胡笳,可是我不是一个音乐家……我有欢乐也有忧伤,我爱土地也爱海洋。”

  李卡,你天生是一个诗人,然而你更是一名勇士。1947年春,党派你到韶关粤赣先遣支队,先后担任文化教员、支队司令部参谋。同年7月,你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你迅速成长起来。在担任曲(江)南游击大队武工队队长、曲南区工委副书记等职期间,你文能提笔作赋,武能上马杀敌。你利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接连打了好几场胜仗。一时间,你成了敌人心中的神秘人物,反动派对你恨之入骨,悬赏捉拿你。

  1949年1月14日晚,在一个山村的草堂里,你不幸被捕。你从梦中惊醒,立即将文件撕毁,塞到嘴里吞下。敌人见状,举起枪托猛击你的前胸,顿时鲜血如注……

  在狱中,你成了狱友们的“主心骨”,给大家讲革命故事,鼓励大家与敌人斗争到底;在狱中,你把亲人们送来的补品,送给身体更虚弱的战友,自己却咽着发霉的牢饭;在狱中,你还原诗人的本色,以笔为枪,与敌战斗——“滚开吧,你既不滚开又不投降,我们有权命令,太阳消灭你!”“黑夜的魔鬼赶不走我们的好梦,天快亮了,你看东边,红光起处就是太阳出来了。”

  在你的诗中,太阳是一个常常出现的字眼,尽管你身处黑暗,但你却热爱太阳、向往太阳、追随太阳。因为在你的心中,太阳就是不变的信仰,追随它,“就会看见太阳的微笑”。为了“让后代享受人类应有的一切幸福”,你甘愿做“施肥的一代”,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光荣不过的事业”。即使面对敌人的屠刀,你也含笑以赴,把为革命献身看作是“喜兆”,还寄语朋友,应该为此而快乐。这是何等坚定的信仰,何等宽广的胸襟,何等伟大的情怀!虽然,你没能等来“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时刻,倒在了新中国成立的前夜,但你早已看到了“太阳的微笑”,融进了天安门前欢庆胜利的人流……

  今天的中国,正如你所愿,变成了人们向往的乐园;今天的人们,也享受到“人类应有的一切幸福”,但我们深知,这一切,都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你走了,太阳你带不走,我们永远地跟着它!你把坚定理想信念的基因留给了我们,你把阳光般的微笑留给了我们,你把“永远跟着太阳走”的期待留给了我们。

  向贤彪

  (作者单位: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