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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检说】检察普法剧:“罩”不住的假口罩
2020-03-17 09:07: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杏林检说来啦!

  高新检察原创释法说理专栏“杏林检说”正式上线啦!从今天起,杏林君将定期给大家带来各种讲述检察故事的短视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哟!

  在防疫中办案,在办案中防疫。检察干警响应组织号召,深入社区一线抗疫,不仅要服务人民群众,还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特殊时期发挥特殊贡献。

  2月10日,我院检察干警在某小区参加疫情防控执勤时,发现了一起“假口罩”案件线索,于是立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我院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如何分辨真假口罩?

  生产、销售假口罩涉及什么罪名?

  请听检察官为你一一道来

  疫情当前,“罩”顾自己

  面对市场上鱼目混珠的假口罩,我们该如何辨别?

  首先,选购口罩一定要到合法经营的商店购买;购买口罩时要查看口罩外观,表面整洁均匀没有破损和污渍,无臭无味,大小和标准规定的尺寸相符,最好有独立小包装。

  再要查看产品基本信息,名称、规格、型号、批准文号,正规医用口罩外包装都会标注产品注册号,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来查询。

  检察官说法:

  生产者、销售者用不具有防护性能的口罩冒充具有防护性能的口罩,用低等级、低档次的口罩冒充高等级、高档次的口罩,用不合格的口罩冒充合格的口罩,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低被判处拘役一个月,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的,更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