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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我院邀请律师“云端”参与远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并同步录音录像
2020-10-23 11:05: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9日,我院依法对一起基准刑在一年以下的轻刑案件,邀请律师“云端”参与远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并同步录音录像。同时,我院在当天对该案提起公诉,有效促进了认罪认罚案件提质提速,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保证了诉讼程序依法高效。

  

  章某某因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二级,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讯问,章某某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始终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讯问后,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官了解到,章某某的孩子远在老家,如果等到值班律师派驻日才进行控辩协商、见证具结,那她的孩子就将多日无人照料。因此,检察官决定,对章某某认罪认罚的情况进行远程控辩协商,便于她尽早回家照顾孩子。

  在控辩协商过程中,检察官依法告知章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就认罪认罚内涵、事实、量刑情节、从宽幅度、上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明。

  值班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章某某进行答疑解惑,并与检察官就章某某的量刑进行了协商,确保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以及犯罪嫌疑人从内心真诚地认罪认罚。

  同时,我院对该远程控辩协商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具结工作完成后,具结书、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说明单、录像密封袋当场由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录制人、书记员签字确认,并在当天由书记员送达值班律师确认。

  

  

  我院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依法履行主导责任,今年以来,审结审查起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65%。同时,坚持创新创优,通过办案中心开展远程认罪认罚讯问和控辩协商,有效推动了刑事案件司法资源节约、司法过程公开、司法效果公正。下一步我院还将通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检律座谈会、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流程指引等,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