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市环境总体压力居高不下,环境风险不断累积,环境资源类犯罪频发。为满足泰州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高新区院以实际行动坚决同环境污染作斗争。
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会同泰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海陵分局、高港分局以及泰兴市公安局、靖江市公安局五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实施办法》。对环境资源犯罪中相对疑难复杂、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或者能够形成惩治效果的重点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有利于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精准打击和指控犯罪,扩大办案成效;有利于及时发现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线索,提出修复环境生态的意见和建议。该办法同时还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公安、检察机关之间有序联动、密切配合,共同为泰州污染防治贡献“司法力量”。
我院通过规范和明确对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程序,从源头推动环境损害公益问题的解决,以机制保障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碧水蓝天净土”的美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