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出台了“扫黑除恶执检出击”“健康长江执检助力”“民营经济执检护航”三个专项监督活动方案,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活动开展以来,已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书1份;对1名犯寻衅滋事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内实施新犯罪行为,提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对一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涉恶案件提出纠正意见6次。
一、重拳出击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7+11”类罪名案件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涉黑涉恶案件,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对强制措施适用的审查监督。审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从严把握审查标准,适时做好释法说理。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减少或杜绝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程序瑕疵。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力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及再犯罪,促其回归社会。深化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检察,严格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督促财产刑及时执行到位。四是加大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排查力度。依托社区矫正检察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形成政策攻势,同时在办案中注重同步审视司法工作人员有无职务犯罪行为,实现对“保护伞”线索的深挖细查。
二、监督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确保环境修复质量。常态监督刑事判决“行为罚”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土壤修复、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行为,借助外力科学论证修复方式,实现最佳修复效果。二是确保财产刑及时执行到位。梳理法院相关裁判的财产刑执行情况,督促被告人主动执行财产刑,并监督法院是否及时将生效判决移送、立案、执行。同时,就工作中发现的财产线索,及时移送法院。三是监督禁止令有效执行。逐案检查执行档案,实地检查现实表现,针对罪犯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三、优化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审查羁押必要性。对被羁押的民营经济主要负责人、重要技术人员,逐案审查、综合评估、审慎决策、释法说理。二是规范财产刑执行程序。对涉企财产刑执行进行全程监督,突出罚金分期缴纳、第三方执行异议等监督重点环节,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监督规范执行程序。三是督促追赃挽损。加强对涉案款物有关程序性事实审查,督促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审判机关执行财产刑。四是探索社区矫正新机制。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宣告缓刑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确因经营需要的,可以准其外出,并进行随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