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的晚上,年仅19岁来自河北邢台赴泰州打工的张燕下夜班回出租屋的途中,不料竟被一名无业游民尾随至家中,并趁她不备用水果刀向她的头部连砍数刀。张燕拼命挣扎得救,但头部、双手多处被砍伤。经鉴定,张燕构成轻伤一级,仅住院治疗就花了3万多元。而检察官通过排查线索得知,犯罪嫌疑人家庭贫困,根本拿不出一分钱赔偿损失。而张燕早已用光了积蓄,不得不回到河北老家养伤。
于是,控申检察官依职权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但由于张燕重伤初愈,父母又都是不识字的农民,检察官不忍她再劳心费力,于4月22日踏上了从泰州开往邢台的火车,主动上门进行救助服务。
经过10小时的颠簸,检察官来到了926公里外的张燕家中,向她致以慰问。
到当地村委调查核实情况。最终,检察官回到泰州后,立即将相关材料提交区政法委,在最短时间内争取到6000元救助金,并于4月27日汇给了张燕。
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要求,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让检察工作体现法律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