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程留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案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恶势力团伙纠集者、被告人程留军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5000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165000元。
恶势力团伙另外两名成员严桂洋、毛安军等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和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5月20日,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程留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案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恶势力团伙纠集者、被告人程留军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5000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165000元。
恶势力团伙另外两名成员严桂洋、毛安军等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和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