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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现场和解+握手言和
2021-04-08 11:16: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张某酒后将我打伤了,到现在也没有赔偿,我住院花费就6万多了,请求检察机关关心我们”

    “我知道我的行为不对,我想赔偿,但被害人要的赔偿数额实在是太高了,实在是没有钱赔,请求检察机关帮助我”

     我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相继向检察官求助。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6日午时,张某酒后驾车至龙凤家园小区北门,欲进入小区,遂至保安室欲让被害人毛某开门让其进入小区,后被害人毛某根据物业管理规定予以拒绝,张某为发泄心中愤怒,对毛某进行谩骂、踢踹,并将毛某推倒在地,致被害人毛某右股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毛某的损伤程度已经达到轻伤一级。毛某向张某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张某积极愿意赔偿,但家庭本就贫困,根本无力支付毛某提出的高额赔偿金。张某向我院提出了刑事和解申请。

刑事和解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本案案件事实清楚,但张某家庭经济困难,如果机械办案,将张某判处刑罚,张某更不能以“工作薪酬尽早赔偿”的方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案结“事不了”,无法达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检察官遂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刑事和解平台,多次进行调解。

公开听证

    为进一步钝化双方当事人矛盾,促进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效,2021年4月6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主持召开张某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当事人所在社区书记、人民调解员、原案承办检察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检察机关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评议员针对张某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在充分了解刑事案件案情和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客观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刑事和解。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社区书记等耐心向当事人讲法理、释情理,教育肇事者、安抚受害方,调和双方利益纷争,推动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张某赔偿毛某9万元的刑事和解协议。

握手言和

 

    张蓉检察长结合听证会现场意见、双方当事人的现实需要,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阐述检察机关促进双方和解的初衷,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知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实现定纷止争、钝化社会矛盾的目标,向社会传递司法温情、匡扶正义的理念。

    检察长的一席话刚结束,犯罪嫌疑人随即跑到被害人面前鞠躬、赔礼道歉,被害人当场表示原谅犯罪嫌疑人,并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宽处理,主动向犯罪嫌疑人伸手握手言和。

    此次刑事和解公开听证会就是把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办事的理念和决心。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多形式、多渠道,听民意、察民意、解民忧,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