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秦岭耸翠。随着人群的阵阵欢呼,备受瞩目的引汉济渭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分水池的闸门缓缓开启,清澈的汉江水喷涌而出,宛如一条青龙,流进了秦川大地……
陕西汉中作为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的发源地,也是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国家、陕西省引汉济渭规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构建“检察+”工作模式,持续开展了保卫“两山两江”守护绿水青山、湿地生态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湖泊湿地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4起案件相继入选最高检、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检察+融合履职”:以法之力“铁腕护江”
流经佛坪县西岔河镇辖区的椒溪河系汉江二级支流,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内,该河流域也是“水中活化石”多鳞白甲鱼的重要栖息地。作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喜在石边或乱石空隙活动,有助于维持水体生物圈平衡,净化水质,是水体环境的晴雨表。
然而,2021年10月30日深夜,王某与谢某抱着侥幸心理,在椒溪河西岔河镇银厂沟铁索桥西侧、秦岭一般保护区及禁捕区内,非法电捕野生鲜河鱼24条,其中11条为多鳞白甲鱼,均为野外种群。经评估,王某、谢某的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6万余元。
2021年12月22日,佛坪县检察院就此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并发布公告,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的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办案团队,同步审查该案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该院还组织水利、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帮助王某、谢某认识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最终,王某和谢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检察机关据此对刑事部分提出轻缓刑意见。
为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佛坪县检察院还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与王某、谢某达成《水生物资源修复工作协议》,由二人购买价值5.5万余元的鱼苗后增殖放流,对涉案水域水生物资源进行修复。“回去我得给亲戚朋友宣传一下,千万不能再去非法捕鱼了。”8月20日,增殖放流结束后,王某对现场的检察官说道。
汉中市检察机关为了切实保护“汉江源”生态资源,细致研究汉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重点打击汉江流域工业废水偷排、危险化学品泄漏、固体垃圾倾倒以及非法捕捞、采砂等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以来共依法批捕25件35人,起诉104件138人,以法治力量守护引汉济渭工程水源地。
“检察+顾问团队”:着力破解监督难题
2022年11月初,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在汉江重要支流褒河上游某处,有大面积外来不明植物入侵,长势凶猛,且蔓延极快,在其生长区域很难看到其他植物生长,不仅引发农作物的减产,同时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平衡。
究竟是什么植物会对环境有如此大的破坏力?检察官们急在心头。此时,一句不经意的提醒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助力:“我们能不能请专家库里的植物学专家看看?”
“这是齿裂大戟。齿裂大戟原产于北美洲,归化于中国,系有毒恶性杂草,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建议抓住时机,趁其尚未广泛散布之前予以清除,以免对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造成严重破坏和损失。”受邀参加现场勘验的陕西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王老师为检察官们讲解道。
王老师和其余21名环境领域专家学者作为参谋顾问,共同受聘于汉中市检察机关的生态环境检察专家团队,从专业领域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持,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这是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为融合履职、服务引汉济渭工程水源涵养地生态保护的一项创新举措。为了更好地办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汉中市检察机关建立了由460名热心群众组成的志愿者团队,专门负责收集汉江流域固体废物堆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各类案件线索。同时,还针对环境资源类案件涉及责任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刑民交叉等特点,建立了33个专业化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专门负责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
在植物学专家的参与帮助下,汉台区检察院向区林业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齿裂大戟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危害。收到检察建议后,林业部门及时前往现场进行查验,组织288人次铲除60余亩约8吨的齿裂大戟,将其粉碎后深度填埋。
8月中旬,连日的降雨驱散了盛夏的酷热,汉江湿地的芦苇绽开了洁白的芦花。当办案检察官会同植物学专家再次前往现场回访,曾经的涉案地已进行翻耕、覆土,没有齿裂大戟生长,汉江水源头又恢复了往日清澈温婉的模样。
“检察+多元监督”:扩大汉江保护朋友圈
“看,这里水变清了!”6月3日,汉中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汉江源头宁强县玉带河,对一起水污染案件水质恢复情况“回头看”时,看到河水重现清澈,周边草木繁茂。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源头位于宁强县。2022年7月,宁强县检察院在巡河过程中发现:工业园区内的排污管道由于缺乏维护,污水外泄至玉带河,不仅影响该区域水生态环境,而且危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该院迅速采取行动,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走访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向监察机关移送涉案线索的方式,合力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筹措资金,对排污管道加强管理维护,聚力保护汉江源头水生态环境。
据了解,2020年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依托该机制,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社会监督员+巡河员”四级网络体系,全市42名检察长联合216名河湖警长、1277名护河员、132名义务监督员,联合巡河30余次,摸排线索289件,立案2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4件,多维度推动汉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同向发力构建“共治都管”格局。
不仅如此,汉中市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修复性生态司法保护,有效解决生态资源损害修复执行难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依法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0余万元,推动放养鱼苗50余万尾、补植复绿3万余株、播撒草种225公斤、恢复林地18.53亩。他们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源地保护等领域提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漏建制方面的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并与河南南阳,湖北十堰,陕西安康、商洛等地检察机关联合,28个检察院共同签订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合力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