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 08:00
熟悉案情,做好准备
那是一个阴冷的天,张晓丹匆匆赶到单位,换上制服,坐到办公桌前,双手托腮陷入了沉思。她在大脑中不断过滤着案情,筛查着证据,默念着法条规定。原来,上午9点她要提审一名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孙某是一名带着三个年幼孩子的单亲妈妈,文化程度不高,婚后夫妻感情不和,丈夫抛弃三个孩子出走,家庭破碎。为补贴家用,照顾孩子,孙某听信了他人的谗言,觉得做微商可以赚钱发财,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上销售香烟。半年的时间,累计销售金额已达5万余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张晓丹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组承办该案。经阅卷、审查后,传唤孙某来泉山检察院办案区接受讯问时,张晓丹发现该案并不简单。
孙某当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接通后,办案组书记员将审查起诉环节的告知内容向孙某一一告知,并通知孙某带一名保证人前来办理取保手续。孙某听闻,沉默了许久,对办案组书记员说:“我这些年一个人在异地带着三个孩子,身边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孩子的爸爸对我们母子仨不闻不问,爷爷奶奶也和我们断绝关系,我的父母亲身患重病,不省人事,也不愿见我,我……我实在没有人可以替我担保……”
张晓丹接过电话后,听到电话中孩童哭声不断,凭借身为人母敏感性,仔细询问了孙某孩子情况,立刻帮忙出招哄好孩子。得知其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后,寻问保证人的情况:“你仔细想想,有没有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可以替你担保?是否可以联系上孩子的父亲,请他做担保人?……”此时,电话这头已传来啜泣声。张晓丹一时间感受到这个女性的无助,出言宽慰,稳了稳她的情绪:“你先带好孩子,我们核实情况后,帮助你想想办法。”
挂掉电话,张晓丹详细核实了孙某的现阶段个人情况及家庭情况后,拨通了孙某家人的电话。
按下拨号键,一片安静之后,那头传来的却是:“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张晓丹的心揪了起来。
联系不到孙某的家人,只好千方百计的联系孙某家所在的社区。几番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孙某的哥哥。张晓丹一遍遍的摆事实、一次次的讲道理,孙某兄长才勉强愿意替其担保。
上午 09:00
提审
张晓丹准时到达办案区,看到孙某抱着小儿子,其兄长远远的站着,二人一言不发。随即传唤二人办理手续,孙某兄长匆忙签订保证书后,扬长而去。孙某抱着孩子,目光彷徨。
检察接待大厅的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况后,主动上前帮忙照料孩子,让孙某安心进去接受讯问。
提审有序进行着。
“我不懂法,不知道在网上帮忙卖卖烟也是违法的,只想着多赚点钱养活三个孩子,供她们上学……实在是糊涂……我现在已经退赔大部分的赃款,希望弥补一些损失……请求他们的原谅……”孙某态度陈恳,如实供述,始终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三个孩子无人照看。
看着眼前的情景,张晓丹知道,她办的不只是一个案子,而是这两代人的人生。
上午11:00
被三个孩子牵动着心
提审之后,她陷入了沉思,孩子哭泣的样子在她脑中回荡:
作为检察官,依法履行法律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人该有的作为;
作为母亲,心系天下之子,希望他们茁壮成长也是她的愿望;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该如何做才能为这三个孩子争取一个保障和未来?
下午 13:00
汇报案件
张晓丹整理好思路,捋清楚案件事实、证据,敲开了分管检察长办公室的门。客观的将案情一五一十的进行汇报。经审查,孙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香烟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违反了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发后孙某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但孙某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
分管检察长吩咐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应有的责任,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传递检察温度!”
下午 16:00
做出决定
孙某已经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而自己,首先是捍卫法律的检察人,其次才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母亲,她所希望的是孙某能够通过这个案子吸取教训,认识到非法经营的巨大危害,正面法律的惩罚,积极开始新的人生。
同时孩子是无辜的,他们还要有美好的未来,还要有更远的路要走,申请社会救助、帮助孩子入学、挽回失散家庭是她要为这三个孩子做的。
张晓丹坚信:检察人是带着人性化和司法的温暖去实现公平正义!
最终,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叮……”,思绪被拉回到眼前。定了定神,张晓丹看着对孙某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裁判决定,回想起三个孩子们坐在课堂里认真听讲的模样,目光再次回到窗外,对着检察院里一片大好的景色,张晓丹露出了一抹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