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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检说·拍案】1小时200余条短信轰炸,幕后黑手是谁?
2020-12-29 09:17: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叮咚……叮咚……”前几天,小毛手机突然震动不停,一分钟内,手机收到了200多条短信,内容全都是各类网站的验证码、金融通知等。手机中病毒了?还是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后来,小毛才得知,原来这是前男友小杨的泄愤报复,利用一款“短信轰炸”的程序对其手机进行轰炸骚扰。

  跟小毛有过同样经历的人还有很多,婚恋矛盾、淘宝恶评、生意竞争都可能遭遇短信轰炸......

  检察官先来科普一下何为“短信轰炸”程序

  “短信轰炸”程序,通过避开网站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非法控制网站短信接口,连续向全国不特定手机号码发送大量垃圾短信。据了解,“短信轰炸”的轰炸效果高达1小时200余条,一天2000余条。

  

  案情回顾

  金先生是一家技术信息公司的经理,2019年6月25日,他急匆匆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其开发并维护的短信平台受到恶意攻击,平台短信发送量正常8万左右,五月竟飙升至170多万,造成74500元的费用损失,网络专家分析关联到幕后黑手—“短信轰炸”平台。至此,一个花60元就可以包月向固定号码自行发送垃圾短信的非法程序逐渐浮出水面。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小将,小将被抓获时还坐在电脑前热火朝天地向客户介绍“短信轰炸”程序。据小将讲,他长期无固定工作,2019年5月份开始从上家处低价购买此款程序,并加价售卖牟利。他先是在赚客吧、百度贴吧发布帖子来吸引客源,QQ或微信传授具体使用方法,买家使用后被攻击的手机号码会在短时间内收到大量验证码、金融通知等垃圾短信,导致手机功能无法正常使用。2019年5-7月,小将共向23人次售卖“短信轰炸”程序,非法获利1258元,已然触犯刑法律红线。

  最终,小将构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其适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运营相关工作。

  检察官说法

  网络非法外之地,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将向23名用户出售的“短信轰炸”平台,经鉴定,可以非法控制短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大量垃圾短信,属于“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小将贪图蝇头小利,最终自食恶果,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牟利售卖“锦囊”,验证码此起彼伏。

  逃无路不胜其烦,盼司法保障民安。

  最后检察官提醒朋友们,销售非法网络营销产品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哦!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