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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妨碍公务宣传
2018-01-18 09:37:00  来源:

  2013年2月的一天中午,泰州市永泰酒店门口爆出一阵喧哗声:“打警察了,打警察了”。只见一名光着上身的青年男子不顾周围人的阻拦,冲到旁边一位正在执勤的民警面前,一拳打在民警的脸上后,被其他执勤民警制伏。

  这名青年姓王。这天,王某在新永泰酒店吃午饭,席间多喝了几杯酒的王某提前退席。走到酒店门口,酒气上涌的王某无故朝酒店门口停放着的一辆车踢过去,酒店保安赶忙走过来阻止,王某不听劝阻。明珠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王某满身酒味,询问基本情况之后,准备将王某带回派出所。正在这时,王某突然挣脱了民警,跑到人群中脱掉上衣,对着民警破口大骂,并冲到民警面前朝民警的脸部打了一拳。

  经过伤情鉴定,被打民警的伤情程度达到轻微伤,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童鹂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