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次次被法律从宽处理,今又涉嫌赌博罪的栾红芹在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的公诉下,再一次站上了被告席。
经审查,2013年6月3日22时许,栾红芹借用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杨庄村栾××的鱼棚,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具、运输工具、设置赌博方式,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期间,栾红芹还安排他人为参与赌博人员提供赌资。
当日23时许,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参与赌博违法嫌疑人20名,查获赌资137090元,以及栾红芹从中抽头渔利的9900元。
提起栾红芹,真可谓劣迹斑斑。他曾借着自己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法律可能会免除或减轻处罚的特殊情况,一而再犯罪,破坏社会安宁。曾记得,栾红芹犯非法拘禁罪,因身体疾病,法律网开一面,于2009年7月6日被海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但栾红芹没有被法律的人道主义所感动,而是不思悔过,刑满后不久,又参与赌博,于2011年3月被高港公安分局处罚。栾红芹似乎安稳了,但好景不长,旧“病”重犯,又参与赌博,于2012年5月14日被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因其患病之因,未曾收所教养。一次又一次地犯罪,一次又一次地宽大处理,使栾红芹自认为我有病,法律不能把我怎么样,于是屡屡挑战法律,变本加厉,以致发展到以营利为目的,有组织地聚众赌博。是可忍,孰不可忍!最终,审判机关鉴于栾红芹有犯罪前科及行政处罚劣迹,屡教不改,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栾红芹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0元。
栾红芹的行为又一次验证了民间一句俗话“人若救你你不听,坏事做尽终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