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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报告
2017-10-12 16:47:00  来源:

  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在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全部进行了认真整理,共3大类25条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对落实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部门,并专题召开院务会对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了讨论研究。同时,针对个别意见建议,由专人与代表进行了“一对一”反馈。结合2016年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扎实地抓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

  我们将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泰州“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着力找准服务保障泰州“三大主题工作”、“四个名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暴力事件、极端事件的经济犯罪,完善信访处置机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钝化社会矛盾。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犯罪。突出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顺应泰州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查办危害产业发展规划、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泰州行动纲要、现代服务业“6116工程”等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中的职务犯罪,为各类要素向泰州集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加强风险研判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竞争主体合法权益。更加重视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三进三延伸”、“检察官访百企”等活动,深入听取企业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打击诈骗、盗窃、职务侵占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坚决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办理涉企经济纠纷和劳资纠纷的申诉案件中,积极推行和解,确保依法快办快结。进一步深化非公领域预防工作,加强对全市33家大型非公企业的预防,突出对查办非公领域案件的分析研究,向相关部门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的意见建议,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3.把握界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要求,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首要分子坚决从重处罚;教育挽救初犯、偶犯及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等轻刑犯。在查办涉企类案件过程中,慎重对待改革探索和法律政策界限不清的案件,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谨慎妥善处理,必要时听取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随意扣押、冻结企业的财物、帐户、设备等,尽量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网络犯罪活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隐私、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行为,促进净化网络空间。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结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部署,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提高管辖院的办案能力。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官办案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和深入研究。建立民生重点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办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分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案发原因,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依托检校共建平台、维权热线等关爱维权平台,定期收集相关信息,对可能构成犯罪的,及时开展线索移送、立案监督工作。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低龄女童被害防护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辨识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全面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业绩

  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始终抓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不断强化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企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严重影响和危害医药名城、港口名城、文化名城及生态名城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同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检察护航”工程六大主题活动,探索开展制度廉评、预防约谈、双查双防等预防新举措。持续开展检察长宣讲团和预防志愿者宣讲团“百场宣讲”,深化“走百家机关,访千名干部”活动,适时召开案例剖析会,加强预防力度,提升预防效果。不断提升网络数字警示教育馆的影响力,深入推进“预防邮路”工作,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扎实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重点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继续推行院领导挂钩联系机制。

  2.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强化对查封、冻结、扣押,以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完善监视居住期间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大对讯问录像审查力度,依法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及其后的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对经立案监督后判处重刑的案件和拒不撤销的案件,深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的原因,发现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部门查处。进一步规范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畅通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信息渠道,逐步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同步、动态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及时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与法院沟通,及时调整、充实有关罪名的量刑标准,做到罚当其罪,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严格落实抗诉案件抗前汇报制度,加大市院对拟抗诉案件的指导力度,对与基层院有分歧的案件,进一步加强研究,必要时与上级院沟通,综合考虑法律监督的纠错功能与抗诉的社会效果,提出明确意见。

  3.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规范办理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同时,开展调查分析,强化对法院审判违法行为的类案监督。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加强对集中管辖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探索对行政案件立案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诉讼线索排摸工作,针对虚假诉讼多发的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纠纷,以及数额较大的民事调解案件,积极与法院对接,努力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将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国土领域专项公益调查,努力发现一批有价值的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理程序。

  三、夯实工作基础,在增强发展活力上有新突破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不断增添发展后劲,为泰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优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绝不姑息,确保干警对党忠诚、队伍纯洁。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以遴选后的检察官为主体,以检察辅助人员为补充,综合实施知识型培训与素能型培训。以公诉案件汇报、侦监专题授课、控申群众角色互换等项目为重点,根据业务类别和岗位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庭审应变、审查逮捕、群众工作等能力。按照省院部署,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积极探索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福利待遇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推进内设机构整合,调整优化办案组织,加强办案辅助力量建设,切实把检察官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畅通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外部交流渠道,拓宽发展空间,增强队伍活力。对基层院干部职级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加强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上下合力,共同解决基层干部职级问题。落实从优待检政策,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状况,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干警解决各种困难。充分发挥3600平台作用,为干警工作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加大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力度,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组织构建等改革举措,完善各类检察人员职权清单等相关配套规定。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听取一线司法办案人员意见建议,建立符合改革方向、适应分类管理要求、贴近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切实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开改革成果,开展社会评议改革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努力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的参与度,使外部监督更加广泛。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典型案例,加强报道力度。通过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规范、准确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针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检察工作报告等,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向代表委员通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依托检察群众工作,在诉讼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评议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3.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继续强化对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抓好已排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化管理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立案、延长办案时间、退查、结案等节点的程序性审查分析,落实各业务部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与辩护人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针对员额制检察官的考核评价办法,推行员额制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管报告制度,建立以员额制检察官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司法档案。进一步规范公诉案件请示工作,正确处理好市院对下指导与基层院独立办案关系,进一步明确两级院对口头请示案件应承担的责任。推行职务犯罪侦查关键节点监管机制,更加重视监视居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环节的规范,严防刑讯逼供。对部分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探索律师见证审讯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

  4.突出抓好科技强检。继续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打造“泰检e”智慧检务工程,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应用并完善“司法行为云评价”系统,不断适应和满足规范司法的技术需求。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借助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两法衔接”数据共享平台并进行二次开发应用。建设同步录音录像云存储系统,组织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将全市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存入数据管理系统。推动“泰检e”移动办公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编辑:童鹂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