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03-29 15:36:00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市检察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抓改革、争第一、做模范”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大健康产业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泰州打造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的样板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打造专门检察院护航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做法,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改革创新奖一等奖。

  一、担当护航主力,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立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自觉找准服务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严厉惩治医保诈骗、生产销售假药等行为,审查逮捕30件48人,受理公诉114件404人。办理人数同比增长19%,案均人头数3.5人为全市平均数的2.3倍。其中,依法办理了一起疫情期间生产假冒治疗新冠特效药阿兹夫定片达2万余瓶案件,指导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全力维护关键时期和重大节日社会稳定,完善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无涉检赴省进京访发生。主动排查救助线索,推动矛盾化解,司法救助28件28人,救助金额38万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100%。

  在服务营商环境上重点发力。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大健康产业法治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开展以“牵头成立一个大健康产业法治保护联盟,结对十家重点食药企业,走访百名企业家,发放千份调查手册”为主要内容的“个十百千”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书13份,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探索涉案药企合规工作,出台《服务扬子江药业集团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助力扬子江出台《医药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在办理扬子江药业集团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案中,通过释法说理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充分听取医药企业代表意见建议,与相关园区会签了《关于加强医药园区营商环境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精准发力。打造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平台,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构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用不广泛、不规范、商标侵权特别是泰兴花生新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缺位、黄桥烧饼产品质量标准滞后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职能部门会签文件,提交的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作为典型案例写入省院人代会报告。强化普法宣传,为企业制订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在泰州天虹、万象城等重点商圈播放普法宣传片,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建立巡回宣讲团队,走进江苏硕世生物、江苏新宏大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菜单式、精准化法律服务。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泰州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二、深化“十大专项”,全面守护群众健康

  密切与执法司法机关、行业协会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保护、药品违规销售、小型医疗养生机构合规监督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大健康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

  完善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保障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强对集中管辖机制探索,建立机制制度14个。先后走访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药监局泰州检查分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召开大健康产业法治保护第二次联席会议,就数据共享、“两法衔接”、地理标志保护等进行磋商,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7个。同时,与法院召开第一次大健康护航法检工作会商会,就大健康产业案件办理中量刑精准化、行政争议化解等9个议题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完善“职能融合、团队运行、专项推进”运行模式,办理药品案件42件217人,医疗案件26件62人,食品案件14件18人,康养旅游案件11件11人,知识产权案件22件60人。

  切实维护医药管理秩序。深化医保基金保护监督专项行动,完善医保基金保护大数据平台,通过平台与1047条医保报销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监督线索17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依法办理了持60人医保卡开具慢性病处方药出售谋利达150万元的案件,向兴化市医保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加强医保基金源头保护。严厉打击利用广电97.3频道冒充专家虚假宣传、高价售卖药品保健食品等犯罪,办理31件19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人,追诉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并抓获12人。

  全力保障群众“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最前端。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衍生的土地流转、农资经营等问题开展涉农专项公益调查,针对农产品农药使用不规范、农药残留超标,土地流转中存在非粮化、弃耕抛荒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助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开展本地美食产业专项护航行动,走访姜堰溱湖风景区、海陵和靖江城区的30多家特色美食经营商户,对生产、销售麻油、黄桥烧饼、猪肉铺、肉渣等特色食品中未落实食品安全法,存在食品原料来源不明、使用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销售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协会履职、规范名特优产品生产日期、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等,使“老味道”焕发“新活力”。

  有效监督保障优质服务供给。组织开展医疗美容行业整治专项监督,实地走访17家医疗美容机构、38家生活美容机构,对发现的部分医美产品超标准、超范围添加问题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份,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推动刑事立案1件4人。同时,推动职能部门对230多家美容机构开展行业整治,对10家无证机构责令停业整顿、5家违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被评为全省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养老领域更易发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组织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等老年人集中就餐消费场所开展公益调查,就食品安全隐患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制作并发放《养老机构法律风险提示手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于重阳节前对部分养老机构实地回访,查看机构运营情况,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合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四大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强化刑事检察,推动行稳致远。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审判活动违法4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监督立案28人,监督撤案8人,抗诉4件。出台《关于诉讼监督线索“零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抗诉工作质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机关会签《食药交易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实施办法》《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以销售食品、药品为名实施诈骗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聚焦整治欺诈骗保,与市医保局会签《关于加强医疗保障领域行刑双向衔接的实施办法》,首次将接受行政处罚作为认罪认罚具结内容。

  强化民行检察,提高监督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组织开展“刑民交叉”案件虚假诉讼监督、涉农支持起诉、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等专项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审查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9件,法院全部采纳。结合诉讼费收取相关规定,制作诉讼费交纳指引,帮助企业精准测算诉讼成本,依法适用减免政策。做实行政检察,发出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件。依托行政争议化解护航企业发展,医药园区某企业受到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后,我院主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帮助企业减罚免罚以及信用修复。常态化开展反向行刑衔接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协作的意见》,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制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40份。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做到精准规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医美、食品安全、老年群体权益保护、地方美食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专项,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3件,诉前整改率100%。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邀请地方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等“六长出题”,检察机关“答题”工作均得到相应领导批示肯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部分药房通过促销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情况,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下架宣传标语100余处。同时,编制《药房合规经营提示》,联合职能部门发放,推动近300家药房自主排查整改。开展文物保护领域专项公益调查,走访全市3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对发现的保护力度不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职能部门对357处文物保护单位逐一排查,修复受损文物30余处。

  四、持续固本培元,不断激发内在动力

  将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为大健康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实政治、思想和能力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高标准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部署,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四下基层”活动,制作《大健康产业检察保护调研问卷》等,排查问题38个。同时,明确护航民企发展、集中管辖体制机制建设与完善等课题,形成调研成果,建章立制5项,得到省委巡回督导组充分肯定。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17次,举行集中研讨交流12次。组织干警到雨花台烈士陵园接受爱国教育,开展“我心向党,‘检’康为民”主题活动和家访等,进一步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探索“精彩二十分”微党课等,开设党课7次。创新党建载体,举行“月学•悦读”活动,与周山河船闸管理所等组成党建联盟,推动党建共建互促。

  提升业务能力。坚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团队工作,制订“十大专项行动”项目化管理办法和内部协作配合工作细则。提升专业素养,出台《关于推进大健康检察理论研究实践调研工作的方案》,1篇调研报告获全省检察机关征文三等奖。1名干警以总分第三获评全国案件质量评查实训标兵型人才;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标兵; 3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讯问能手。深化检察宣传,加强与泰州市电影家协会合作,成立“天行健”检察影视工作室,创作的多个作品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评选中获奖。其中,微电影《回家》获评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十佳”、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比赛“十佳”、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三微”作品大赛特别奖;以大健康检察监督为题材的微电影《保命》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三微”作品最佳作品奖。

  强化内外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针对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开展督察17次。强化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督察,共填录重大事项26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组织开展“影像,让人民与检察更近”“聚焦社会治理,守护人民健康”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网格员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大健康检察职能。探索代表委员见证司法办案工作,代表委员参加开放式检委会、评议案件、公开听证答复等18人次,6名行政执法机关人员被聘为检察官助理。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党中央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部署和上级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集中管辖机制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健康领域服务治理成效及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大,服务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应对大健康领域类案的专业化素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专家型、领军型人才还不够多。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以提升大健康领域治理水平为目标,以深化“十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保障,秉持“高、新、专”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为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完善集中管辖机制,深化专门检察院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咬定“全国有名、区域一流”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融合履职、团队运作、专项推进”模式探索,持之以恒抓好集中管辖机制制度探索完善,充分释放集中管辖改革红利。完善人财物市级统管体制,巩固和深化大健康产业法治保护第二次联席会议成果,在大健康司法保护重大问题上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合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统一标准等,制订地理标识保护指引等。同时,筹备成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推进领域治理。树立全局思维和全域观念,加强对大健康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研究,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逐步实现大健康产业全链条监督、大健康市场全要素监督、大健康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督的目标。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继续开展“个十百千”工程,以“十大专项”行动为牵引和抓手,带动更多领域治理。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借助人财物市级统管,进一步提高高新检察在市级层面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落实好联席会议、工作会商会等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大健康产业法治保护格局。

  三是着力提升护航能力,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推进政治、业务素能建设,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使命。加强年轻干警培养,通过以老带新、轮岗交流等,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办理能力。开展实案实训、业务小课堂等,提升大健康产业案件办理精品化水平。以提升“四大检察”“五大领域”综合履职为目标,以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