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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冯盼盼:成就感源于办好每一起案件内外
2020-04-07 10:2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检察官平时都是怎么工作的?”

  “检察官怎么办案的?”

  “检察官跟公安警察、法院法官有什么不同?”

  春寒料峭的三月,海安电视台、海安日报记者带着好奇的心情,受邀到海安市检察院,“跟踪”采访该院员额检察官冯盼盼的一天,深度体验了一回检察官的日常。

  

  上午8:30

  冯盼盼已在为上午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的讯问工作做准备。她将桌上的几大本卷宗又一次翻阅了一遍,虽然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等情况,早已烂熟于心,但是任何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细节都不能有遗漏。

  9:00

  冯盼盼捧起案卷材料,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喉咙,喊上书记员小丁,边递去卷宗材料,边对她说道:“这些都是一会儿讯问要用到的材料,可不能忘了。”二人穿过走廊,往一楼讯问室走去。

  冯盼盼先后讯问了3名均为20岁上下的犯罪嫌疑人,告知了他们的权利义务,核对了个人信息,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一一核实。

  2018年7月,在一家KTV上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见穿着时尚的被害人吴某经常去唱歌而且消费也很高,便心生敲诈钱财之意,于是找到张某、李某等人合谋,用言语和拿甩棍恐吓并索要到吴某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苹果牌手机。

  “你现在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吗,本来正值青春的大好年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自己的双手去劳动挣钱,才是正道。”讯问过程中,看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冯盼盼不禁为之惋惜,对每个犯罪嫌疑人都进行了一番教育。在冯盼盼的批评教育下,3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自己会积极认罪,争取宽大处理,以后也会遵纪守法。

  11:10

  讯问结束已到11点10分,冯盼盼匆匆回到办公室,继续对本周五将到审查逮捕期限的一起涉嫌容留卖淫案件进行阅卷,并电话联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交换此案中的一些证据问题。

  11:20

  10分钟后,办理此案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来到她的办公室,冯盼盼给侦查人员罗列了几条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要求尽快补充完整。

  12:30

  午饭过后,12点半,跟踪体验了半天、憋了一肚子疑问的记者对冯盼盼作了简短的采访。

  下午2:00

  短暂的午休过后,下午2点钟,冯盼盼又前往海安市人民法院,就自己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与法官共同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此案犯罪嫌疑人葛某是一名工人,上班期间因工作失误及违规吸烟,与制止吸烟的车间班组长于某发生推搡,致使于某左内踝、后踝、腓骨下段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冯盼盼对该案审查后已于1月29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定于近期进行开庭审理。

  调解安排在法院的第二审判庭,在与被害人及其家属、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见面后,冯盼盼与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就赔偿款数额分别做思想工作。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民事赔偿部分得以顺利解决。

  下午4:10

  “刚才的调解是法律规定检察官必须要去做的吗?”调解结束后,在返回单位的路上,记者不禁向冯盼盼问道。

  “事实上,这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时,我们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希望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一方面是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其受到的伤害进行经济赔偿和精神上的安慰,另一方面希望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样我们也可以在量刑上建议法院从轻处理,我觉得非常有意义,看到双方握手言和,我觉得很值得,很有成就感﹍﹍”。冯盼盼轻松地说道。

  下午4:20

  回到单位后,冯盼盼又马不停蹄地继续上午那起审查逮捕案件的阅卷工作。看到公安机关已将补充的证据放在桌上,仔细看了之后,还有缺少的材料,立即电话联系。

  “你这一周办多少案件?”看着如此忙碌的冯盼盼,记者禁不住问道。

  “我手上有6个案件,这一周我必须办结3个案件,一个审查逮捕案件还有两天到期,一个案件要开庭,另一个审查起诉案件要尽快审结向法院起诉,我已经适应这样紧张、忙碌的工作节奏了。”略感疲惫的冯盼盼淡然地告诉记者。

  下午5点半,记者结束了一天的跟踪体验,海安日报记者曹京郊在笔记上写下了这样的话:

  记者手记:在这期“今天我当班”体验式采访结束后,作为一名记者,我深刻地体会到,真正坚守在基层的检察官与影视作品中检察官飒爽英姿的形象相比,更多的是忙碌与低调。整齐的制服,金灿灿的检徽,是他们每个工作日的标配,这身检察制服见证了他们的一天,穿上这一身制服,便是扛起了肩头上的那一份责任。

  正如作家东野圭吾笔下的那一家“解忧杂货店”,只要群众写下烦恼,他们便会给出答复,他们就是人民群众的“解忧人”,在日常琐碎的工作中,为群众解忧,传递司法温情。

  编辑:王洪坤